※ 引述《deafmute (一轉眼...5年過去...)》之銘言:
: Hi~~
: 想請教一下為什麼要分組,還有有什麼差別!?
這個可以去雄大問王教授仁宏啊^^
財法組是他創的…不過現況似乎與他所設的意旨有點相違…
: 因為我想雙修法律財經組(如果念財金系),
: 但是發現律師執照只有一種,應考科目並沒有
: 依組而不同!!
: 可以解答我的疑惑嗎!?
: 謝謝~~~
基本上三組只有名字與少數必修課的差別,
樓上財法殺手的推文中的輕鬆,也只是在必修課的差別與(學生)心態上的逃避而已。
其他的差別……有嗎??
不覺得,想修就修,被迫要修還是有捷徑可pa,但是對自已好不好就很難說。
另外,想雙修啊?
看你的文章的意旨似乎是想賺大錢吧?
建議去修修你文章中推文的教授的課,如果他有開的話。
另外,老師你不是要去科法所了嗎? T_T
不過我看了一下科法的課程,沒什麼差異的感覺。
讀書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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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不是玩玩而已,也許手段上是玩玩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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