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院刑事法研究中心
刑事法裁判研討會(九)
一、報告題目:
論危險故意
-評最高法院93年台上字第一一五五號、91年台上字第六三六八號判決
二、報告人:黃 榮 堅 教授
三、時間:民國93年11月10日 星期三
下午3:00~5:00
四、地點:台灣大學法律學院
行政大樓二樓 第一會議室
歡迎本校師生及校外人士參與,欲參加者請註明「報名刑事法裁判研討會(九)」
並留下您的1.姓名、2.單位、3.聯絡方式,於11月5日前E-mail至
ntucriminallaw@msg.pchome.com.tw,以便統計人數,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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