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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andsomemax (手一些)》之銘言: : 認為應該推翻第一次班會決定 : 想要重新投票決定合辦/自己辦的政論四同學請在此篇推文 : 統計至星期天23:59為止 : ID沒有出現在精華區ID對照表的同學 請順便註明姓名 謝謝 : 感謝大家的配合 : 都到大四了 就不要吵架吧 不過是請老師吃個飯嘛= = 提醒一下 (因為立法論很多人蹺課@@) 想要維持原來方案的 不需要有任何行為 認為應該推翻第一次班會決議的 請在上一篇推文 超過十六人就推翻決議 然後重辦一次投票 投票主題是 要不要合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1.68
tammyyen:我只是想說 你立法論學的真的很好! 04/14 23:23
temporize:哈哈哈 我也想要推樓上 辛苦你啦!!! 04/15 0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