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ndsomemax (手一些)
看板B913021XX
標題Re: 復議案
時間Fri Apr 14 23:19:54 2006
※ 引述《handsomemax (手一些)》之銘言:
: 認為應該推翻第一次班會決定
: 想要重新投票決定合辦/自己辦的政論四同學請在此篇推文
: 統計至星期天23:59為止
: ID沒有出現在精華區ID對照表的同學 請順便註明姓名 謝謝
: 感謝大家的配合
: 都到大四了 就不要吵架吧 不過是請老師吃個飯嘛= =
提醒一下 (因為立法論很多人蹺課@@)
想要維持原來方案的 不需要有任何行為
認為應該推翻第一次班會決議的 請在上一篇推文
超過十六人就推翻決議 然後重辦一次投票 投票主題是 要不要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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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1.68
推 tammyyen:我只是想說 你立法論學的真的很好! 04/14 23:23
推 temporize:哈哈哈 我也想要推樓上 辛苦你啦!!! 04/15 0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