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先前那篇毀了...
我就重新po一遍吧.....
有錯的話記得提出來喔.....
某一知名媒體工作者甲男和乙男相戀多年結婚,婚禮盛大,市長證婚,
媒體也廣為報導,喻為美事一樁,不料婚後一年乙男發現甲男有不倫之戀,
於是根據民法第1052條申請離婚,以及要求甲男支付贍養費和賠償因離婚造成的損失,
而法院根據民法第972條、第973條、第980條認為一男一女的結合才具有結婚效力,
而甲乙根本"無婚可離',乙不服判決,上訴至最高法院,卻仍敗訴,
乙就以"同性結婚無效違憲"聲請大法官釋憲,問若你為大法官將如何解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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紙牌遊戲是一種家族詛咒,總會有一個丑角看穿整個騙局。
看透命運的人必須承受命運的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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