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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先前那篇毀了... 我就重新po一遍吧..... 有錯的話記得提出來喔..... 某一知名媒體工作者甲男和乙男相戀多年結婚,婚禮盛大,市長證婚, 媒體也廣為報導,喻為美事一樁,不料婚後一年乙男發現甲男有不倫之戀, 於是根據民法第1052條申請離婚,以及要求甲男支付贍養費和賠償因離婚造成的損失, 而法院根據民法第972條、第973條、第980條認為一男一女的結合才具有結婚效力, 而甲乙根本"無婚可離',乙不服判決,上訴至最高法院,卻仍敗訴, 乙就以"同性結婚無效違憲"聲請大法官釋憲,問若你為大法官將如何解釋、判決? -- 紙牌遊戲是一種家族詛咒,總會有一個丑角看穿整個騙局。 看透命運的人必須承受命運的折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28.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