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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完走出考場 只有兩個字"完了"! 看到黑森林在考卷最後的 "寒假愉快!請預習民法總則條文及案例 請勿騎乘機車" 還覺得蠻好玩的 結果寫完考卷 .....一點都不好玩!! 尤其第三題 哇哩勒~!@#$%^.... 看到那個"(2)參加乙之喪禮" 實在不知道要寫啥 最後只寫下"依法無據" 天啊!!!!! 本來看到第二題還蠻高興的 "嘿!考前剛看到!" 結果到最後 自己都看不懂自己在寫什麼... 老師 讓我過吧 我不騎機車 我坐車上學... 放我一馬吧... 我一定用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218.184.136.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