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完走出考場
只有兩個字"完了"!
看到黑森林在考卷最後的
"寒假愉快!請預習民法總則條文及案例 請勿騎乘機車"
還覺得蠻好玩的
結果寫完考卷
.....一點都不好玩!!
尤其第三題
哇哩勒~!@#$%^....
看到那個"(2)參加乙之喪禮"
實在不知道要寫啥
最後只寫下"依法無據"
天啊!!!!!
本來看到第二題還蠻高興的
"嘿!考前剛看到!"
結果到最後
自己都看不懂自己在寫什麼...
老師
讓我過吧
我不騎機車
我坐車上學...
放我一馬吧...
我一定用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218.184.136.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