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知道大概的訊息...
雖然覺得大家都不太關心的感覺
但我想 還是必須將訊息傳遞給大家...
不管我是不是這件事情的負責人或者我到底願不願意參加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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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參考辯題:
一、 我國應取消認罪協商制度
二、 我國對於醫療過失應採無過失責任
三、 我國應許律師事務所法人化
四、 我國應開放律師廣告
五、 我國賭博罪應除罪化
六、 我國司法院大法官應審查確定終局判決之合憲性
七、 我國應取消基本工資限制
八、 我國應開放無性生殖(複製人)
活動時間:2005年4月29日~ 5月2日
比賽方式:
新制奧瑞岡五、五、四制
獎勵方式:
團體部份:
冠軍:新台幣三萬元,獎盃一座。
亞軍:新台幣兩萬元,獎盃一座。
季軍:新台幣一萬五千元,獎盃一座。
殿軍:新台幣一萬元,獎盃一座。
個人部份:
取最佳辯士4名,各得獎金新台幣二千元,錦旗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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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不到的星星,總是最閃閃發亮
從手中溜走的小魚兒,總是特別美麗
分手後的情人,總是最了解自己的人
太多太多的事~~總在失去後才懂得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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