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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轉系輔系暨雙主修審查辦法於11月10日修正通過, 下一學年度的審查即開始適用。有關申請資格之限制, 從修正前的以學業平均分數設限,一律改為學業成績名 次須達全班前百分之二十。請欲於九十四學年度申請轉 入本系、或以本系為雙修或輔系科系的同學注意。 完整規定請參本院網頁http://www.law.ntu.edu.tw/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5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