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項:
1. 測驗當日應攜帶本准考證、國民身分證正本、2B及普通黑色鉛筆、橡皮擦到場應試。國
中以下未請領國民身分證者可以用印有相片之健保IC卡正本代替(限國中以下學生,其餘
恕不受理),外籍人士應攜帶效期內之台灣居留證正本。未帶合格身分證件,或持逾期身
分證件及任何身分證件影本者,一律不得入場應試。
2. 測驗於2:00開始,全部測驗約於3:45結束。測驗開始十分鐘後即不得入場。
3. 測驗當日除身分證件及准考證外,行動電話、呼叫器及電子通訊設備等其他非應試用ꬊ~須置於教室前面,不得帶至座位,且測驗中若有發出響鈴、振動聲、鬧鈴聲者以扣分處理
。應試時請勿攜帶貴重物品,本中心恕不負保管之責。
4. 測驗中須核對應試者面貌、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件字號等資料,如當日所帶身分
證件資料與報名時所繳交證件資料不符,致無法核對時,恕無法核發成績。
5. 請確實核對本准考證所載姓名、出生日期及地址,如有錯誤,請予更正並於測驗當日考
完後將更正之准考證交予監試人員;未提出者,一律視為正確,成績單將以此資料列印並
預計於94年6月7日以掛號寄發。
※ 您可將查詢結果之資料表格(准考證)列印,測驗當天請攜帶身分證正本及所列印之准
考證(與原發之准考證具有相同效力) 提前至測驗地點,請勿遲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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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38.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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