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94學年度服務課程徵文比賽辦法
一、活動宗旨:
1.促進大學生的身心發展,在社會的現實環境與所學之間達到適度的平衡。
2.期勉學子能將所學貢獻於社會,分享服務經驗,提升服務課程之品質。
3.期勉同學實踐本校校訓「敦品勵學,愛國愛人」的精神與情操。
4.提供學子深度反思服務工作之機會,邁向全人教育之理想。
二、徵選辦法:
1.參加資格:曾參與本校「服務課程」之學生或教師。
2.徵文主題:請自訂題目,內容以參與本校服務課程的經驗及感想為主。
3.稿件形式:每篇以中文1500字為限,請用word檔案格式、A4直式橫書、題目為標楷體
18、題目下方依序為姓名、系所及內文,均為標楷體14。
三、給獎辦法:
1. 由共同教育委員會組成評審小組負責評審,學生組選出優等獎3名,頒發獎狀乙紙及
獎金5000元,佳作6名,各頒發獎狀乙紙及獎金2000元;教師組選出優等獎3名,各頒發
獎狀乙紙及獎金3000元。
2. 得獎名單將於95年2月15日前公佈於共同教育委員會網頁
(http://ccms.ntu.edu.tw/~cge)並個別通知得獎人。
四、收件方式:
1.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2月31日截止。
2. 收件信箱:投稿作品請以電子檔逕?a class="fixed" href="javascript:open_compose_win('to=Hcge%40ntu.edu.tw&thismailbox=INBOX');" onmouseover="window.status='寫信給(Hcge@ntu.edu.tw)'; return true;" onmouseout="window.status='';">Hcge@ntu.edu.tw
信件主旨:請註明「服務課程徵文作品-學生組」或「服務課程徵文作品-教師組」
信件內容:學生組請註明姓名、系級、學號、電話、通訊地址、修課學期、任課老師姓
名
教師組請註明姓名、學系、職稱、任課學期
五、附註事項:
1. 所有應徵作品皆不退稿,請自留底稿,並請自行確認作品寄至收件信箱。
2. 得獎作品如經發現有抄襲及違反他人智慧財產權之情事時,即逕予取消資格並追回
獎狀 及獎金。
3. 本校得將參賽作品彙集出版並刊載於共同教育委員會網頁,文章經登錄者,將致贈
文集乙冊。
六、主辦單位:
共同教育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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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人天生就會建立關係,那需要「認定」、「付出」、「冒險」
「認定」:就是決定要成為別人的朋友,不需要理由。
「付出」:擺上你的時間,即使不符合經濟學原理。
「冒險」:你有可能一無所獲,你需要表現出你需要,而且你有軟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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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212.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