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不知道大家開始動作了沒有...^^"
事情是這樣的
據學長說 場地要提前兩個月借
也就是說 如果我們12月要辦 10/1要馬上去借場地 不然就沒有場地可用
那如果11月要辦 就不知道還來不來的及了
所以如果真的是我們法一單獨辦
現在應該要立刻決定法夜的確切時間,然後馬上借場地
然後還有就是不知道大家有沒有考慮過跟司法財法合辦...
據說在經費場地還有節目三方面人力都會寬裕很多
否則絕對有一個人當兩三個人用的情況
我想這應該比上一個問題還迫切
這..給大家討論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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