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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不知道大家開始動作了沒有...^^" 事情是這樣的 據學長說 場地要提前兩個月借 也就是說 如果我們12月要辦 10/1要馬上去借場地 不然就沒有場地可用 那如果11月要辦 就不知道還來不來的及了 所以如果真的是我們法一單獨辦 現在應該要立刻決定法夜的確切時間,然後馬上借場地 然後還有就是不知道大家有沒有考慮過跟司法財法合辦... 據說在經費場地還有節目三方面人力都會寬裕很多 否則絕對有一個人當兩三個人用的情況 我想這應該比上一個問題還迫切 這..給大家討論討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3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