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prut (行至水窮處 坐看雲起時)
看板B93A011XX
標題Re: [問題] 有法專家能解答嗎
時間Sat Dec 18 00:29:49 2004
(在msn上訂書,應該算是非對話的意思表示?還是對話?)
先不管這個,假設你和老闆及工讀生(受領使者or意定代理人?)有訂立買賣契約,
則書店自有交付書本於你的義務(民348),你可以依民法199請求他給付。
再者,你已經到過書店,催告他給付,
自此他負給付遲延之責任(民229),
(且並無民230之適用,因為是他寫錯地址才導致你收不到書。)
你還可以依民231請求他賠償因遲延而生之損害。
事實上,最有效的還是找你爸去跟店家談談,相信書本很快就會送來的。
※ 引述《lod0106 (給我舊攻略購買ㄉ地址吧I》之銘言:
: 我在網拍上面買了一本書..匯了款書很快就寄來了.他在書裡夾了
: 一張名片..裡面有他的msn...也就因此..我就問他有沒有其他我想要的書
: 我就把我要的書的清單給了他..後來他說我要ㄉ書他都有..於是我就在msn上面
: 跟他訂了一些書..匯了款..書一直沒有寄來..後來說要親自拿給我..也用理由
: 沒來...現在過了1個半月..中間這段期間在msn上面有稱做是那位老闆的工讀生
: 我又多訂了幾本..我也有親自到他們店裡.結果老闆也用理由說我來ㄉ太讀然所以沒準備
: 我要的書...現在從我匯款到現在已經1個半月..現在他還是用理由一直在說寫錯地
: 址.或是郵局出錯這種爛理由在拖延...因為我很想要那些書..我又不想只是退錢了事.
: 不然我這1個多月不就白等了...想請問老闆這樣的行為是否有法律途徑可以制裁他
: ..而且後來我發現他好像都有這種先拿錢...不給東西..最後再拖延時間..
: 等到買家不耐煩..最後在退錢了事..感覺就很像是變相的借款..
: 難道真ㄉ沒有辦法制裁他嗎...想請各位法律系的專家們幫我解答一下好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34.193.95
推 berth:................................ 61.230.9.190 12/18
推 uprut:決心回文的時候,我就知道會被當作怪人了 218.34.193.95 12/18
→ uprut:但我只是想幫助他,唉~ 218.34.193.95 12/18
推 coid:上儒人真的很好 203.204.69.5 12/18
推 hlyw0124:推上儒 218.166.210.33 12/18
推 yyzzvv:好厲害喔!!! 140.112.237.126 12/18
推 david777783:最後一句讓整個回文有一點無釐頭 61.230.31.208 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