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ohan88 (~~飛揚~~)
看板B93A011XX
標題Re: [問題] 請問一下下面這兩個問題
時間Wed May 11 00:36:22 2005
: → bill7437:題二第一項,甲丙間為通謀虛偽意思表示,債權和 140.112.211.115 05/09
: → bill7437:物權上的法律關係皆無效。丙丁間為無權處分,物 140.112.211.115 05/09
: → bill7437:權移轉的處分行為有效,債權契約效力未定,但某 140.112.211.115 05/09
訂正一下,無權處分應該是指債權契約有效,而物權處分行為效力未定才是
所以丁才能以善意第三人取得該房屋的所有權(物權)
: → bill7437:丁為善意第三人得依土地法第43條取得房屋的所有 140.112.211.115 05/09
: 推 bill7437:甲不得向其請求返還該屋,僅能依不當得利向丙請 140.112.211.115 05/09
: → bill7437:求房屋的價金。又甲之脫產行為不法,故乙仍有此 140.112.211.115 05/09
: → bill7437:房屋之債權,得向甲請求所獲之價金。 140.112.211.115 05/09
: → bill7437:生病了!打得不知所云。推文又很難打得太詳細 140.112.211.115 05/09
: → bill7437:還是讓我們班的強者來回答好了,希望我的拋磚引 140.112.211.115 05/09
: → bill7437:玉,能為你帶來一些幫助。 140.112.211.115 05/09
: 推 yu32235:其實嘉圻你可以用回文的 真的= = 220.137.29.38 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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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應該沒記錯吧>"""<
寫錯自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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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1.109
→ pohan88:唉~ 有好久沒唸書的感覺>"<140.112.211.109 05/11
推 bill7437:orz生病時果然不能亂打,謝謝指教〈哭著跑開〉140.112.211.115 05/11
推 bill7437:讓法學一的大家蒙羞了,泣......140.112.211.115 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