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96年度公益彩券盈餘分配基金補助中低收入戶原住民學生就讀大專院校獎學金
實施計畫
公告事項
一、 申請日期:96年4月1日至4月31日止。
二、 申請地點:戶籍所在地區公所。
三、 申請資格:
(一) 具原住民身份並已完成族別登記,設籍台中市3個月以上,現就讀教育部認定有案
之功私立大專院校(含五專後二專,不包含研究所學生)。
(二) 前一學期操行成績達75分、學業成績達65分以上者。
(三) 需為符合社會救助法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者,其「中低收入戶」請詳閱實施
計畫規定。
四、 繳交證件:
(一) 申請書乙分。
(二) 領據乙份。
(三) 申請人最近3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正本乙份。
(四) 全戶所得稅證明及財產證明或符合社會救助法者檢附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
乙份。
(五) 學生證影本乙份或就讀學校出具之在學證明書乙份。
(六) 學生成績證明單正本或影本(由就讀學校證明影本與正本相符)乙份。
(七) 切結書乙份。
(八) 申請人之郵局帳戶封面影本乙份。
五、 本項計畫注意事項及申請表單,可逕上台中市政府全球資訊網
http://www.tccg.gov.tw 點選上方「原住民大專獎學金實施計畫、申請書、切結
書、領據及注意事項」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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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50.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