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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政府95學年度第2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公告事項: 一、 申請日期:即日起至96年4月24日止。 二、 申請地點:本校獎助學金申請系統 http://host.cc.ntu.edu.tw/scholarship/ 請於線上申請後相關表件96年4月24日前繳交至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三、 申請資格:需設籍台南市4個月乙上,在台灣地區中等乙上學校肄業符合 下列規定者得申請獎學金: (一) 學業成績(一般學科- 領域): 大專及普通高中平均80分以上,高職學校平均75分以上,國中一般學科 各領域均達乙等以上。 (二) 綜合表現(日常生活表現): 大專、高中(職)乙等乙上;國中為有曠課紀錄且未受記過處分者。 前項肄業學生不含研究所、夜校生、補笑生、公費生、在職進修學生、實習生、一年級上 學期新生。 四、 繳交證件: 1.專用申請書 2.前學期成績證明書 3.戶口名簿影印本 4.如係低收入戶,請附低收入戶證明,得優先錄取 (影印本須加蓋申請人印章切結)。 五、 申請書及相關文件表格請至台中市教育網路中心 http://weber.tn.edu.tw/edu01 文件下載處下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50.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