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政府95學年度第2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公告事項:
一、 申請日期:即日起至96年4月24日止。
二、 申請地點:本校獎助學金申請系統
http://host.cc.ntu.edu.tw/scholarship/
請於線上申請後相關表件96年4月24日前繳交至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三、 申請資格:需設籍台南市4個月乙上,在台灣地區中等乙上學校肄業符合
下列規定者得申請獎學金:
(一) 學業成績(一般學科- 領域):
大專及普通高中平均80分以上,高職學校平均75分以上,國中一般學科
各領域均達乙等以上。
(二) 綜合表現(日常生活表現):
大專、高中(職)乙等乙上;國中為有曠課紀錄且未受記過處分者。
前項肄業學生不含研究所、夜校生、補笑生、公費生、在職進修學生、實習生、一年級上
學期新生。
四、 繳交證件:
1.專用申請書
2.前學期成績證明書
3.戶口名簿影印本
4.如係低收入戶,請附低收入戶證明,得優先錄取
(影印本須加蓋申請人印章切結)。
五、 申請書及相關文件表格請至台中市教育網路中心
http://weber.tn.edu.tw/edu01 文件下載處下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50.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