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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mocca (呆呆小洛)》之銘言: : 現在來談談民總課座位的問題 : 這門課幾乎有大部分法律系的學生都有參加 : 另外則是外系來選修的 : 今天早上佔位子的時候~我突然興起了一個想法 : 我們應該將精華區(中央區塊)的某些部份規劃為法律系學生區 : 分配比例為三組1:1:1 : 早到的同學~或者班上說好給那種有修早上一二節課~會稍微晚到的同學 : 基本上就是畫三塊~至於班上要怎麼協調那些位子給誰坐~再由各班討論 : 我自己是比較建議給會稍微晚到的 : 其他的同學只好跟外系的一起搶其他剩下的位子 : (法緒的陳昭如老師有提到~以前王澤鑑老師就是這樣規劃的) : 不知道大家對這個想法感覺怎樣 : 請大家多多回文~告訴我你們的想法 : 這樣我明天就可以跟另外兩組的班代一起討論了~謝謝大家 我是司二的耘豪^^ 關於這個問題,各個學校都有類似情形,只要是熱門的科目或老師所上的課 常常遇到這樣的困擾,基本上我個人是贊同米粉學妹的看法。 在大學中,只要是本校的學生都有學習權,亦即是自己可尋求一位作為學術研究主 體的大學老師來向他or她學習,然而今天所應該劃分的標準應該是 有修這堂課的同學 / 沒有修這堂課的同學,只是來旁聽 而非本系/外系 , 因為就大學來說我們能修這學科是因為老師願意開這堂課 並非因為我們是法律系,所以我們就有權利修這堂課,故主導權是在於老師 大學的學生(大學部)只是依附在老師之下學習學問知識罷了, 今天如果老師要加簽外系的同學,就代表著老師願意讓這位學生修習他所開的課來學 習學問,所以每位同學應該都是平等的,而法律系的同學和外系的同學間最大差異 就是這個科目或許是法律系所定的必修,而外系並不是,所以可能讓同學會有 這種感覺吧:為什麼我是本科系我卻沒有位子!! 但我個人的淺見還是認為主導權在老師身上,就如上述理由所說。 至於我覺得同學可以爭取的,是希望那些旁聽沒有修學分的同學能讓有修的同學 優先取得座位,但由於不可能每堂上課都查選課單來看看是否有修習這堂課 所以一般而言只能透過老師來宣導,至於成效如何就需要視同學遵守的成效如何~ 或許可以跟老師溝通看看,希望旁聽生可以坐到最後2排或3排,留前幾排給有修 這堂課的同學(有些同學就算有修搞不好也不想坐前面XD)。 以同理心而言,我們或許也想去修其他系的必修,當該科老師同意讓我們修時 如果該系同學也用本系/外系的分法,我相信同學心理應該也很ㄍㄢ 就這樣!~ 大家可以多討論阿~~我好像來插花的XDD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2.75.75
linmifen:謝謝發言呀~我的小天使人最好了XD(又遞了一張卡...) 09/30 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