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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九十九學年度經濟系學生會會長改選暨選舉規章及組織章程公投公告 壹、選舉及公投名稱: 甲. 國立台灣大學經濟系學生會改選會長一名 任期自中華民國一百年1月31日起至一百年7月31日 貳、投票日期: 訂于中華民國九十九年12月28日星期二當日早上9點至下午5點 開票時間謹訂于中華民國九十九年12月28日下午5時10分於法學院交誼廳 舉行。 參、投票地點:  普通大樓102教室前 社科院言論廣場 肆、候選人登記: 時間:中華民國九十九年12月15日0時正起至九十九年12月20日晚上6時整止 地點:有意參選者請向選委會副主席陳劭旖(b97303024@ntu.edu.tw)登記。 費用:會長候選人每名繳交保證金500元,保證金於選舉結束後退還。 登記:甲、候選人登記表:候選人之姓名,系級,永久住址,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和經歷。 乙、個人書面政見(五百字以內)。 丙、本人學生證正反影本    丁、本人二吋脫帽正面半身光面照片貳張(電子檔即可)。 資格:甲、候選人應為經濟系大學部學生 乙、候選人不得有任何黨籍身分    丙、候選人不得有記過以上處分 丁、候選人不有違反當次選舉公告規定之競選活動     未符上述各項資格要求者,不得登記為候選人;已登記為候選人者, 即刻發布公告取消資格 其他: 甲、費用不足及表件不齊者皆不受理其報名 乙、凡於登記時間截止前,任一候選人得撤回登記,並同時喪失候選人之資格 丙、凡於登記時間截止後,不得撤回登記,且選委會得拒絕任何表件之修改 伍、會長之產生: 多人競選時:投票法定人數需過經濟學系學生總數百分之二十方為有效,採多數決。 同額競選時:投票法定人數需過經濟系學生總數百分之十五 且贊成票超過反對票方為有效當選 陸、公投之通過:投票法定人數無限制,贊成票超過反對票方為有效當選 柒、選舉人資格:本校經濟系大學部在學學生皆有選舉權 扒、選舉委員會名單: 主席: 王柏隆 副主席:陳劭旖 秘書部:張雅雯 選務部:陳璟皓 財務部:呂維倫 其他: 甲、本次選舉設有監察委員若干人,負責監督投開票事宜。 乙、擔任選舉執行委員/監察委員或選務員者,不得登記為候選人。    其登記為候選人或連署人者,當然喪失資格。 丙、競選日期自九十九年12月22日零時起至12月27日二十四時止。 非競選期間不得從事競選活動。 丁、競選活動之項目: 候選人得依下列各款之規定從事競選活動: 1.舉辦政見發表會。    2.印製、張貼、分發傳單海報等,宣傳品應加上候選人之簽名。 3.訪問選民。 4.事先經選委會許可,不違反選罷法之選舉活動。 戊、候選人號次抽籤登記時間地點:    九十九年12月22日晚上五時整,於法學院交誼廳舉行。 候選人不得委託代理抽籤,候選人逾時由選委會代抽。 以上公告如有錯誤以第二次公告為準。 -- ※ 發信站: 批踢踢兔(ptt2.cc) ◆ From: 140.112.218.150 ※ 編輯: maxguo2 來自: 140.112.218.150 (12/14 17:37) maxguo2:轉錄至看板 B96303XXX 12/14 17:38 maxguo2:轉錄至看板 B98303XXX 12/14 17:39 maxguo2:轉錄至看板 B99303XXX 12/14 1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