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payeah:好__!! = = 02/17 22:08
→ payeah:意思就是說,如果不是應屆畢業生,要修方式三的通識或選修 02/17 22:09
→ payeah:就絕對沒機會過= =+ 02/17 22:10
※ 編輯: scorpion 來自: 140.112.243.219 (02/17 22:10)
→ payeah:還是我會錯意,連應屆畢業生也沒機會= = 02/17 22:11
→ scorpion:不修無法畢業的應屆畢業生才可以 02/17 22:11
→ payeah:唉... 02/17 22:12
推 smartken:慘 這樣子我的課要重新公告了... 02/17 22:15
→ smartken:可是上學期沒有這個狀況呀? 還是我記錯了? 02/17 22:16
→ smartken:如果老師個人同意再加簽呢??? 02/17 22:16
推 fay00565:之前沒有這樣耶...好怪唷@ @ 02/17 22:16
推 fkwhooi13579:只要老師同意第三周簽單,到底非應屆畢業生能過關嗎? 02/17 22:21
推 smartken:不修無法畢業這點其實滿不通人情的 多的人是熬到大四才有 02/17 22:25
→ smartken:自己想修的課 如果再被這個規定擠掉不是等心酸的? 02/17 22:26
推 payeah:大四還選不到課...卻有一堆大三二一能選到 02/17 22:29
→ payeah:然後加選單也不開放給大四用...無言 02/17 22:30
→ jasoncamel:這也許不符合很多老詩當初選擇第3類的本意啊! 02/17 22:33
推 Energiya:我記得更早的加簽單旁邊都會有空格為其他欄阿 02/17 22:33
→ Energiya:教務處搞網路家退選果然有 漸嚴的傾向 02/17 22:34
推 fay00565:之前都可以另外寫原因的說...越弄越麻煩了:( 02/17 22:34
→ Energiya:只能說在公聽會上 大家都被學校不失選課自由的鬼話表了 02/17 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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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9.110.51
→ Seanpan:轉來給大家參考一下。 02/17 2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