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本人暫任版主任期,禁止於本板進行,違者一律刪文劣退。
遏止共筆在法律系上流傳,是法律學院一貫的政策。
原因除尊重教師對自己上課內容是否流傳的自主權外,
另系上老師曾不只一次表達過:
共筆如同毒品一般,一使用就會上癮,
導致學生越來越少出現在課堂上,
進而喪失與授課教師接觸的時間,
也喪失了藉由課堂上的互動,激發思考的機會。
本於以上理由,做出禁止共筆討論串的決定。
如有異議請推文或回文告知。
※相關討論詳見B91A012XX板精華區
(z→6→4)
以上
法學97班版 代理版主
RSquirre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00.146
※ 編輯: RSquirrel 來自: 140.112.200.146 (09/05 16:52)
※ 編輯: RSquirrel 來自: 140.112.200.146 (09/05 16:55)
※ 編輯: RSquirrel 來自: 140.112.200.146 (09/05 1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