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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本人暫任版主任期,禁止於本板進行,違者一律刪文劣退。 遏止共筆在法律系上流傳,是法律學院一貫的政策。 原因除尊重教師對自己上課內容是否流傳的自主權外, 另系上老師曾不只一次表達過: 共筆如同毒品一般,一使用就會上癮, 導致學生越來越少出現在課堂上, 進而喪失與授課教師接觸的時間, 也喪失了藉由課堂上的互動,激發思考的機會。 本於以上理由,做出禁止共筆討論串的決定。 如有異議請推文或回文告知。 ※相關討論詳見B91A012XX板精華區 (z→6→4) 以上 法學97班版 代理版主 RSquirre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00.146 ※ 編輯: RSquirrel 來自: 140.112.200.146 (09/05 16:52) ※ 編輯: RSquirrel 來自: 140.112.200.146 (09/05 16:55) ※ 編輯: RSquirrel 來自: 140.112.200.146 (09/05 1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