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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上周沒有先問大家是否可以換時間 所以本週的陳聰富老師民總課輔時間一樣在星期四34節 地點一樣在共同311 本週要講的題目是 民國81年司法官考試民法第一題 題目如下: (只擷取我要講的部分) 一 何謂負擔行為?何謂處分行為?兩者之主要不同點何在? --- 以後可能用寄到台大信箱的方式給題目 不好意思本週先用po板的方式 麻煩有看到的同學幫忙提醒一下沒有看板的人囉 by課輔助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2.19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