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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作者: comicrover (塵浪)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新聞] 濫射 影帶曝光 警車逼近騎士 時間: Wed Oct 1 21:39:13 2008 ※ 引述《pen88 (萎災)》之銘言: : 這是騎車可惜沒被打到的那位 鳥頭人 : 前科的證據 : http://www.wretch.cc/blog/injury781125/12516464 : http://www.badongo.com/pic/4554105 : http://www.badongo.com/pic/4554107 : http://www.badongo.com/pic/4554113 : 尻尻 : 挺屌的 : 內文 : 周xx , 謝xx , 王xx : 因共同傷害人之身體 , 因而致人於死 * : 原判決處3年6月有期徒刑撤銷 , 本案重新審理 , : 因構成防衛過當而致人於死 * : 本庭判決為下 : 周XX,謝XX,王XX,共同傷害人之身體,因而致人於死* : 各處緩刑5年 , 緩刑期間均交付保護管束 !! :           :           :           :          呵呵 .. :          判決 ... * :          我熬的過這5年嘛 ? :          除了這條 .. 還有好多 ˊˋ :          希望能把一切都到此為止 .. 不想在這樣惹 ^ ^ :          在這樣下去真的要在牢裡3年多惹 ˊˋ :          啊 ~~ 我不要 * !! : ======= : 也沒什麼啦 /*** : 嘻嘻 : ======= : 看到一篇更屌的 這新聞的討論串跟推文看到現在,網友好像都是一面倒的支持警察。 不過我認為該名警察是該遭受譴責的。 因為他在沒有必要的情況下對空鳴槍。 今天被打死的是有前科的人,所以很多人覺得死了活該,那如果被打死的是 平常的老百姓呢??這時候再回來看該名警察的作為,我想應該很多人會認為 執法過當。 當然被打死的前科犯行為鬼祟,還蓋住車牌,一副就是小混混樣。 依照新聞報導,我們想像一下當時的狀況吧,警車看到一輛蓋牌的機車,趨前 要求停下受檢,沒想到他們加速逃逸,於是開始了追捕的動作。 騎機車的那兩人只做了三件事,沒戴安全帽,蓋牌,以及逃避臨檢。 警察當然不會知道他們是前科犯,只知道違反交通規則還想逃,而且車子可 能有問題,可能是組裝車或是贓車,也有可能是超速不想被照而蓋牌。 面對違反交通規則的人,你覺得警察是否有必要鳴槍?? 如果你還是認為有必要,那再想想下一個問題,鳴槍之後還是不配合怎麼辦? 難道直接開槍打死他嗎????當然不可能,任何警察要是直接射殺交通違規的人 ,恐怕牢飯也吃不完了。 既然不能直接射殺,那鳴槍示警有什麼意義?? 完全沒有必要的行為。 別再說這些前科犯死了最好,在那個當下根本沒有人知道騎車的人是什麼身分。 當過兵的都知道有所謂的用槍時機,即便是警方也該會有相關規定,非必要的 時候不可使用。在這個案件裡面,我完全看不到哪裡有開槍的必要性。 死了什麼人是一回事,該名警察在當下的行為正確與否又是另外一回事。 我也不希望自己交通違規的時候被警察開個兩槍阿= =bbb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43.150.27
skysirius:我推這篇 10/01 21:39
luvwher:你不要拒絕攔檢沒人會開你槍 10/01 21:40
Birdwood:就是因為不知道是什麼身份所以才要開槍,誰知是不是逃犯? 10/01 21:40
thomaski:我噓這篇 10/01 21:40
Birdwood:一般人違規會加速逃逸嗎?警察都追那麼久了還不停 10/01 21:40
hakusin:重點式那個時間 10/01 21:40
skydear:如果開槍可以嚇止飆仔也不錯啦 10/01 21:41
reduni:敢拒絕攔檢的 就要有被爆頭的心理準備了不是嗎.. 10/01 21:41
Birdwood:你一開始就設定那兩個人「只是」交通違規,這不公平 10/01 21:41
GoNow:既然不能直接射殺,那鳴槍示警有什麼意義 靠 那以後直接開槍 10/01 21:42
JackeyChen:就看彈道怎樣了。如果槍法這麼神準 當初其實可以打.... 10/01 21:42
maxjoiny:那請問何時才應該對空鳴槍 10/01 21:42
momogo11:這篇中肯 法律有規定 拒絕攔檢 就要被射殺嘛= = 10/01 21:42
JJmax:只是平常老百姓會擋牌、臨檢逃逸? 10/01 21:42
gigi2001:胡言 10/01 21:42
Bluecold:什麼叫"開始追捕的動作" 真是凡事皆所謂 無事不動作... 10/01 21:42
shamanlin:一堆人反飆仔反到腦殘了,那既不是欄檢,也不是開槍時機 10/01 21:42
greatodin:請自己去看前文 鳴槍不合理? 整篇都在你認為 10/01 21:43
mdking:既然不能鳴槍~警察配槍幹麻?直接送他們橡皮筋一包不是更好? 10/01 21:43
momogo11:因為他是前科犯 要是平常人 大概鄉民又倒向另一邊了.. 10/01 21:43
riker729:抱歉 我當過兵 我不知道什麼用槍時機 打靶嗎? 還是打仗? 10/01 21:43
krizzard:20136說的很好 想幫忙平反也要有點水準吧 10/01 21:43
GreeceTogo: 加油 好嗎? 10/01 21:43
GoNow:你這篇的最後一句就是說明了一般人通常都會停下來受檢 10/01 21:43
pocketmonste:這裡不歡迎沒八卦的心得文 你知道吧 10/01 21:43
iamjojo:你的意思是 以後交通違規被追 逃跑就對了? 10/01 21:43
KillerG:如果機車上那兩個下車就對警察開槍咧?你想過這種可能嗎? 10/01 21:43
sofaly:如果他們是殺手 正好要去殺人? 10/01 21:43
orochi10123:你是根據啥東西來認為的 10/01 21:43
deepwild:推~ 不過前面就有一篇只是違規澇跑結果引來一堆警察追趕 10/01 21:43
proletariat:當事人遮車牌拒臨檢加速逃逸 通常情況會被懷疑犯罪 10/01 21:44
Birdwood:噓回來,警察只是做該做的事而已,不逃不就沒事了嗎 10/01 21:44
greatodin:法令有明文警察用槍的條例 你要鞭也鞭他扯謊扯很大 10/01 21:44
shamanlin:就算是美國,也不會追機車追到一個車身,拿槍往人身上打 10/01 21:44
mdking:看到擋牌、紅色鳥窩頭、加速逃逸~我覺得開槍合理~ 10/01 21:44
silveryfox99:所以警察該死?我不否認過當。太多人把公權力當屁了 10/01 21:44
proletariat:就預防犯罪的角度來看 警察還是追捕一下必較好 10/01 21:44
hinoi:交通違規不會開槍 拒檢逃跑 才會開槍 10/01 21:44
Birdwood:自以為中肯的心得文,警察才不會因為違規就開槍 10/01 21:44
angelgift:對空鳴槍不就是給予警告嗎 要不然勒 10/01 21:45
BS1017:垃圾被丟到垃圾桶難道還需要被拿出來哀悼嗎? 10/01 21:45
proletariat:就當時狀況 誰知道當事人是不是機車搶匪呢? 10/01 21:45
Birdwood:一定是當時那兩個白痴的行跡太可疑了 10/01 21:45
piscesMT: 10/01 21:45
innocentjoo:你怎麼不從警察是誤射的角度想一下阿 10/01 21:46
momogo11:但也沒必要暴頭 線再是這點有爭議吧 只能說遺憾了=.= 10/01 21:46
ATSEVEN:我說過了,會護航的人一定都是為自己將來想犯罪來鋪路... 10/01 21:46
proletariat:現在很多人都有被機車搶匪搶劫過 所以警察還是要加強 10/01 21:46
hunter1214:在台灣 公權力被當放屁 10/01 21:46
bugmans:交通違規時假如你乖乖配合就不怕警察開槍 10/01 21:46
ATSEVEN:你自己最後也承認了,奉公守法的人,對這跟本是一點感覺也 10/01 21:47
proletariat:車輛運動中手槍要瞄準頭部射擊是很困難的 10/01 21:47
chtomea:其實還有一點很重要 那天對空鳴槍的意義很低 因為事發當時 10/01 21:47
Birdwood:在美國就直接兩個都斃了啦 10/01 21:47
shamanlin:對空鳴槍可以鳴到暴頭,那還真厲害 10/01 21:47
ATSEVEN:沒有 10/01 21:47
momogo11:然後就上法院和新聞了 10/01 21:47
hinoi:我交通違規也沒被開過槍阿 吃罰單而已 10/01 21:47
cosy:標準的事後諸葛 10/01 21:47
chtomea:事發當時 是清晨4~5點的時候 而且如果警察認為沒有錯的話 10/01 21:47
lavieboheme:追捕當然要追 但用槍合理性請樓上諸位論證一下 10/01 21:47
reduni:警械使用條例 第4條 警察人員執行職務時...得使用警刀或槍 10/01 21:47
avvavv:既然用槍這麼惹人爭議,乾脆以後警員都帶毒奶出門,不停 10/01 21:47
darkbrigher:正常人會在颱風天 遮蓋車牌 鬼鬼祟祟 臨檢不停? 10/01 21:47
xdbx:如果捨 事實上他就是打死一個垃圾了 所以幹的好 10/01 21:48
reduni:第4條之3 依法應逮捕、拘禁之人拒捕、脫逃... 10/01 21:48
avvavv:抓到你時候灌奶灌到吐! 10/01 21:48
chtomea:何必說是出車禍呢? 後來才被醫院發現死者後腦勺有彈孔 10/01 21:48
ethan310:不跑不就沒事了 誰叫你蓋牌沒戴安全帽 又逃逸 怪誰 10/01 21:48
bugmans:在颱風天 遮蓋車牌 鬼鬼祟祟 臨檢不停?然後說他要吃早餐 10/01 21:48
shamanlin:我也很好奇上面一堆贊成直接開槍打下去的,有沒有辦法 10/01 21:48
BalENoboY:我跟你說好了 當警察遇到拒檢逃跑的情況 絕大部分都會認 10/01 21:48
ethan310:會跑不就是作賊心虛 不然就是身上有屎 10/01 21:48
lavieboheme:既非唯一手段 對方也沒有襲警 開六槍是怎樣? 10/01 21:49
Birdwood:警察真可憐,為民除害本來就是他們該做的事 10/01 21:49
pelier:沒幹麻的話就別跑嘛 10/01 21:49
shamanlin:解釋要怎麼對空鳴槍才可以爆一個車身前的人頭 10/01 21:49
BalENoboY:為那個是逃犯 而不是什麼交通違規 10/01 21:49
reduni:要怪也只能怪那警察的槍法太爛(照理說動態物體難打中) 10/01 21:49
liquormania: 你下次可以試看看 跑給警察追啊 記得遮車牌喔^^ 10/01 21:49
magickevin:虎濫嘴砲第一名 10/01 21:49
KillerG:不然直接警車撞下去然後下車逮人 你覺得怎樣? 10/01 21:49
peter80142:你不做這些鳥事警察會開槍嗎? 10/01 21:50
shamanlin:想也知道解釋不了(聳肩 10/01 21:50
Birdwood:都開槍了還不停怪得了誰啊? 10/01 21:50
snoopy638:打死剛好而已 10/01 21:50
shyachi:警察是抓壞人用的 不是殺人用的 有沒有罪 是法官在判的 10/01 21:50
Nighteif:難道要等飆崽砍人才在哭說沒有公權力嗎 一堆人苯 10/01 21:50
BS1017:就是有一些傻瓜會亂怪別人 10/01 21:50
miumiu8271: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他是交通違規 不要套上沒證據的罪名 10/01 21:51
Birdwood:樓上護航的哪天走在街上被砍就不要靠夭警察都沒做事 10/01 21:51
klowa:跟鄉民認真你就輸入 鄉民是情理法 不是法理情 10/01 21:51
reduni:照理說 動態靶,不好瞄準的手槍,警察素質 會打中其實很奇怪 10/01 21:51
shamanlin:警方:僅對空鳴槍 倖存者:第一槍就中 屍體:我被爆頭 10/01 21:51
swgun:今天被爆頭的是正妹 鄉民就幹死警察了 科科 10/01 21:52
ppew:這種人真的死好 10/01 21:52
jacky77437:平常老百姓會拒檢+遮車牌?? 加油 好嘛?? 10/01 21:52
ethan310:警察都超準 打手打腳抓壞人呢 都不打要害(電影看太多喔) 10/01 21:52
danqing:一命賠一命啦 警察也有些沒比混混好多的 10/01 21:52
jsstudio:不戴安全帽、蓋車牌又逃跑 開槍很合理啊 10/01 21:52
Birdwood:只要停一下讓人知道他只是交通違規不就好了?搞到被爆頭 10/01 21:52
shyachi:照這種邏輯 在路上警察就可以開槍打死一堆人 不用法官了 10/01 21:52
greatodin:看來很少人了解手槍有多不準 打中頭真的剛好而已 10/01 21:52
Birdwood:那也是咎由自取 10/01 21:52
maninfire:今天如果是警察受傷死亡的話,根本沒人會討論。 10/01 21:53
shamanlin:再怎麼不準,也不會對空鳴槍卻爆到前面人的頭這種事 10/01 21:54
avvavv:既然警察是抓壞人的那幹麻配槍,以後都改道德勸說好了!! 10/01 21:54
reduni:老實說 如果說拿手槍的警察眾去追持槍歹徒 會抖的應是警察 10/01 21:54
kodato:三好加一好 10/01 21:54
reduni:只能說那個飆仔命中注定難逃此劫... 10/01 21:55
starts:警察當下怎麼知道他們只是逃避臨檢而已?正常人需要逃嗎? 10/01 21:55
shyachi:鳴槍合理 射殺就有點執法過當了 應該是誤殺 要看檢驗報告 10/01 21:56
sarra:蓋車牌是贓車可能性很高 然後贓車會被拿來做啥也不用我多說 10/01 21:56
Birdwood:警察當下怎麼知道他們只是逃避臨檢而已?正常人需要逃嗎 10/01 21:56
vividcat46:圜警: 路在在抖什麼啦 害我手在晃 10/01 21:56
lk70691: 10/01 21:57
elwyn:本來覺得警察太over,可是看到家屬整個倒戈.......... 10/01 21:57
toxd7:善良老百姓不會蓋車牌!卸卸! 10/01 21:57
reduni:還真別說 警察對空鳴槍也能打趴路人 之前新聞有報過... 10/01 21:57
ecbytesan: 10/01 21:58
vividcat46:麻雀: 恰巧飛過也中槍 10/01 21:58
Birdwood: 10/01 21:58
archie:譴責心得文 10/01 21:59
neverfly:你交通違規的時候不要逃跑,誰會想浪費子彈在你身上 10/01 21:59
reduni:不能排除警察要打輪胎 但是槍身抖,車移動,槍法爛 而打到人 10/01 22:00
lavieboheme:沒瞄準好誤殺還是警方的責任 如果用槍沒有正當性的話 10/01 22:01
audisue:萬一真的是逃犯呢? 只是交通違規需要鬼鬼祟祟嗎? 10/01 22:02
workman168: 10/01 22:02
Taiwanbest:殺的好阿...這各警察該計大功一支.頒發國光獎章才是 10/01 22:02
lavieboheme:有人覺得小混混都該槍斃 但警察用槍不當比流氓更恐怖 10/01 22:03
bassonly:沒對空鳴槍怎麼打到4樓的冷氣? 10/01 22:04
clapton:聖光術 10/01 22:04
shyachi:推lavieboheme 鄉民都認為幹爆一個算一個 又不是在打CS 10/01 22:05
soiced:聖光術 10/01 22:05
neverfly:遮車牌駕車逃跑是善良市民會做的事嗎? 10/01 22:05
ecbytesan: 10/01 22:05
pocketmonste:純虛無八卦 10/01 22:06
HangWei:吃大便... 10/01 22:07
lk70691: 10/01 22:07
minche:為什麼這些人的態度都這麼差勁 10/01 22:07
dollc1010:黑死爪 10/01 22:07
smallkaka:原po一定沒見過世面 警察不抓壞人 難道抓你媽 10/01 22:11
tigernaxo:暴民阿 為什麼要跟他們說道理呢 10/01 22:12
saturnangel:我實在受不了有人把累犯當人看 10/01 22:12
reduni:逃避臨檢->妨礙公務現行犯->應逮捕拘禁->逃逸->符合四之3 10/01 22:13
FIEMKI:飆仔:科科科 有理 10/01 22:14
Earthonly1:學日本的警察只帶警棍(這樣說某些人會不會叫我滾回日本 10/01 22:17
isare:謝謝指教 10/01 22:17
encode:平常老百姓會拒檢+遮車牌?? 加油 好嘛?? 10/01 22:1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1.15
kezneuiqn:我要噓內文,等等推回來 10/02 01:23
kezneuiqn:辛苦你了 10/02 0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