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餓死抬頭 讀期末到快崩潰時! 想說看看雅虎新聞 唉~結果看到這種...... ----------------------------以下正文------------------------------ 求償逼死人 智財法淪惡法 自由時報 記者何瑞玲/特稿 2007年10月,監察院九職等公務員陳瓊瑜在淡水投宿的旅社上吊自殺 ,遺書中向法官說「被告已死」。 陳瓊瑜上網賣她看過的一套日劇盜版光碟,被代理商提告求償90萬元 ,受不了高額求償金,選擇結束生命,此案,深深刺痛負責智慧財產 案檢察官的心。 近來「以刑逼民」的智慧財產案在全國各地檢署滾滾冒出,原本是要 打擊盜版、仿冒品的著作權法、商標法,因為侵權求償金相當高,達 侵權價值500倍到1500倍的利益大餅,引來新興行業「賞金獵人」、 「賞金公司」林立。 智慧財產相關法律因而淪為戕害學生、卡拉OK店、社會弱勢族群的惡 法,讓檢察官、法官等司法人員無端成為不肖業者斂財工具,如今又 傳出智產公司不肖查緝人員,利用查緝作為上下其手,讓檢察官們痛 心。 無法辨識什麼是授權歌的卡拉OK店小老百姓,可以因伴唱機裡一首歌 沒有授權,面臨10萬元起跳的求償;到夜市買日劇、韓劇盜版光碟的 大學生、高中生,僅因看過後丟掉可惜上網拍賣,竟面臨有代理權卻 沒有發行光碟的業者鉅額求償。向大盤商批來服飾上網販賣,引用盤 商給的照片,卻遭攝影師提告求償……不一而足的案例,打著智慧財 產保護大旗,卻壓迫著社會弱勢,執法的適切性,值得檢討。 ------------------------------------------------------------ 我不清楚每個人看到這個時會有什麼想法!! 但這讓我想到肉圓教授 上課說到的親身經歷!! 正如老師所說的 智財的官司可以賺錢很快!! (讓人毫無選擇只能去吃鬥牛士 = = 但是我想大家來學法律的目的 應該不只賺錢吧!! 我們一定還有很多可以努力的地方 正如 日劇HERO 裡面有說過一句 執法人員的一點點私心或失誤 可以殺死一條人命!! 雖然這個新聞裡 執法人員沒有作錯事 但還是殺死一條人命 真的我看了 心裡很痛!! 希望以後的我們所有人 都能正視每一個生命!! 還有....... 多看日劇喔!!!! (因為有點沉重 所以結尾輕鬆點) 祝大家期末 歐趴 + 嗨趴 !!!!!!!!!!!!!!! 乃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2.195
joshchen1991:柯柯 我剛剛去日劇板 看到也有人貼耶!!! 果然看 01/10 21:50
joshchen1991:日劇的人就是不一樣!! 01/10 21:51
knarl:謝謝你貼如此令人省思的文:) 01/10 22:23
gp6cji3:借我轉錄囉~ 01/11 00:04
DummyWang:嗯...可以用在法緒的討論上~XD 01/11 18:37
SiBear:我也深深的這麼覺得...智財法可惡阿啊啊啊啊~~~~~ 01/11 21:23
SiBear:是說肉圓兄他那時代理的公司是SNOOPY欸...SNOOPY好可愛(喂) 01/11 21:25
ts01676617:我也喜歡SNOOPY!!我抱他睡覺抱了十八年(羞) 01/11 22:29
hg7318480:話說等你的著作被人一而再再而三盜用時...... 01/11 22:50
hg7318480:利字頭上一把刀呀...... 01/11 22:51
joshchen1991:怪怪的耶!!利的刀沒在頭上!!在側邊啊!! 01/12 01:37
hg7318480:SORRY 打太快 01/12 0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