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OCSimonLiu:懲罰性賠償金是這樣嗎? 11/11 22:32
→ NTULin:對阿~ 11/11 22:32
→ ROCSimonLiu:哪看到的?PAPER? 11/11 22:34
→ NTULin:助教說的!!! 11/11 22:34
→ NTULin:或是妳看陳聰富老師的那兩本書也有介紹這個制度 11/11 22:35
→ ROCSimonLiu:哪兩本書 11/11 22:39
→ NTULin:她那兩本論文集阿 什麼因果關係與損害賠償的 11/11 22:53
噓 ROCSimonLiu:Market-Share Liability. 11/11 23:07
→ ROCSimonLiu:這個東西叫做懲罰性賠償金? 感謝建霖大大指正 11/11 23:08
→ NTULin:兩個不太一樣吧!!! 懲罰性賠償金沒有限制賠多少倍 樓上說 11/11 23:15
→ NTULin:的那個是分散分險的 11/11 23:16
→ NTULin:不過我國法倒是有限制賠多少倍 11/11 23:16
→ NTULin:懲罰性賠償金,乃在填補實際損害之外一種以懲罰加害人主觀 11/11 23:17
→ NTULin:上惡性為出發點的賠償制度立法要件須證明被告的行為具備 11/11 23:18
→ NTULin:「惡意」、「輕率」等... 11/11 23:18
→ NTULin:重點在於 美國的懲罰性賠償金制度沒有限制賠償的金額範圍 11/11 23:19
→ ROCSimonLiu:目的乃為了建立類似保險的制度? 11/11 23:19
→ ROCSimonLiu:你把兩個制度混在一起了吧? 11/11 23:20
→ ROCSimonLiu:不然給我那篇論文名稱 11/11 23:20
→ NTULin:故有制裁的功能! 至於Market-Share Liability那是額外的制 11/11 23:22
→ NTULin:度 為了分配分險 懲罰性賠償金是用來''懲罰''為主 剛剛那個 11/11 23:23
→ NTULin:制度是以填補被害人所受損害下(暫且在這裡稱為保險制度吧?) 11/11 23:24
→ NTULin:哈哈對 應該是對加害人的懲罰 還有填補受害人的補償分開才 11/11 23:25
→ NTULin:對 謝謝指證 11/11 23:25
推 narcimeow:Market-Share Liability哪是為了分散風險,明明是用來代 11/11 23:37
→ narcimeow:替侵權行為的因果關係.. 11/11 23:38
推 patrick21311:我只想說 應該是指正不是指證 11/11 23:38
推 linarina:非常感謝以上學長姊的回答:) 11/11 23:40
→ narcimeow:這個是這個,保險歸保險,懲罰性賠償金又是另外的,不過 11/11 23:41
→ NTULin:好像偏題了... 11/11 23:41
→ NTULin:沒錯兩個是分開來的 但是可以從懲罰性賠償金拿來當作社會保 11/11 23:42
→ narcimeow:NTULin的說法大致上沒問題,只是有點亂.. 11/11 23:42
→ NTULin:險的資金來源嗎?(我認為應該OK) 11/11 23:43
→ NTULin:為了要對受害人的損害座最有效的填補 這樣的作法應該還算合 11/11 23:43
→ NTULin:理吧 等等有人打我手機我去回答牠的問題 11/11 23:44
推 a325000:@.你什麼也沒回答阿=.= 11/11 23:48
→ a325000:二.你還是什麼也沒回答阿=.= 11/11 23:48
→ a325000:三.回答的怪怪的 11/11 23:48
→ a325000:四.你依然什麼也沒回答阿=.= 11/11 23:48
→ a325000:五.終於有回答到了^^給你鼓勵鼓勵 11/11 23:48
→ a325000:結論 11/11 23:48
→ a325000:NTULIN加油好嗎? 11/11 23:48
→ a325000:還有,你打錯很多字(指) 11/11 23:50
→ a325000:三.你好像把無過失責任跟懲罰性賠償金混在一起了 11/11 23:54
→ a325000:危險分配那個跟懲罰性賠償金好像沒啥關係 11/11 23:55
→ NTULin:我哪裡提到無過失責任? 11/12 00:09
→ NTULin:有些不知道她們在問什麼 那就交給神人囧三學長了~ 11/12 00:09
→ NTULin:請看我推文好嘛!!!懲罰性賠償金還要舉證加害人ㄟ 你是不是 11/12 00:10
推 a325000:你講的應該是無過失責任,然後用危險分散或保險等分散損害 11/12 00:10
→ NTULin:誤解我意思= = 明明就有歸責要件 11/12 00:11
→ a325000:可是你把他講成懲罰性賠償金了 11/12 00:11
→ NTULin:哦 我懂你意思了 11/12 00:12
→ NTULin:可是我剛剛推文也補充 那兩個是分開的制度 無過失責任是用 11/12 00:13
→ NTULin:保險方式來分擔 懲罰性賠償金是用來''懲罰''的效力 11/12 00:13
→ NTULin:但是我認為兩者在某程次上可以有所結合(例如補償方面)並不 11/12 00:14
→ NTULin:必然是互不相影響的(以上屬我認為的) 11/12 00:15
→ a325000:那你應該把你認為的的因果關係講出來囉 11/12 00:33
→ a325000:還有有一種東西叫修文 11/12 00:33
→ a325000:按大寫E就可以了喔^^ 11/12 00:34
→ a325000:懲罰性賠償金之所以會如此的目的乃為了建立類似保險的制度 11/12 00:35
→ a325000:這句可以請NTULIN大神解釋一下嗎? 11/12 00:35
→ a325000:賠不起前的加害人 可以從此制度 讓危險分散給別人 11/12 00:36
→ NTULin:我是小嫩咖XD 你才是大神430ㄟ 11/12 00:36
→ NTULin:當然還是有培的起錢的大公司 那賠償完餘下的金錢(因為甚至 11/12 00:37
→ NTULin:可以到幾百倍) 那些錢可以用來成立一個類似基金會的東東 政 11/12 00:38
→ NTULin:也可以撥預算給那個基金會(可能又可以分為環保 交通等)給 11/12 00:38
→ NTULin:賠償無門的受害者 當然 懲罰性賠償金的目的是為了有嚇阻的 11/12 00:39
→ NTULin:果 但是之後的補償制度未必又不能和風險分配作連結 11/12 00:40
→ NTULin:而且我也不認為所謂的危險分配一定要限制再無過失責任這麼 11/12 00:40
→ NTULin:隘的範圍 合理的解釋是要以填補受害人的損害為最高指導原則 11/12 00:41
→ NTULin:這樣應該就是危險分散吧(我想 茶~) 11/12 00:41
→ NTULin:我要去睡覺哈 今天好像回答了一堆問題= = 我明天考試推定 11/12 00:42
→ NTULin:會過吧ㄏ哈哈 11/12 00:42
→ a325000:NTULIN加油,以後當個立法委員創設新制度喔A_A 11/12 00:48
→ a325000:你講的應該是企業為了避免高額的賠償金 11/12 00:53
→ a325000:所以弄出責任保險來支付賠償金吧 11/12 00:53
→ a325000:這應該不是懲罰性賠償金的"目的"而是結果 11/12 00:54
→ a325000:這種責任保險的確可以填補受害人的損害 11/12 00:55
→ a325000:但這不是用企業賠的數百倍剩下的去賠其他人 11/12 00:56
→ a325000:美國侵權行為法重述908條:懲罰性賠償的目的是懲罰極端無理 11/12 00:58
→ a325000:行為之人,並且阻止該行為人及他人於未來從事該類似的行為 11/12 00:59
→ a325000:重述兩個字多的的不要理他,或是NTULIN幫我修掉 11/12 01:01
噓 Oranger1316:認真文推一個 11/12 17:49
→ Oranger1316:紅的比較明顯=) 11/12 17:49
→ NTULin:私以為 目的尚非不可以擴大 不過這已經屬於超越法條 算是屬 11/12 17:53
→ NTULin:於之後的賠償的細部後續問題了 理想境界哈哈 理想國 大法官 11/12 17:54
噓 a325000:大法棺 11/12 2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