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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判法都一樣阿~ 全部都是跳球~ 然後依球權輪替恢復比賽!! 因為規則23.2.3就有規定 爭球過程中,若球員踩到界外或該隊後場,則形成跳球狀況 而規則12.3 "跳球狀況"也有 球出界,裁判不確定哪一隊球員最後使球出界或意見不同時則為跳球狀況 ※ 引述《surdligament (為難)》之銘言: : 情況一: : 球員A拿到球,而球員B踩在界外與球員A造成爭球之情形,如何吹判? : 情況二: : 球員A與B在爭球之前都在界內,但在爭球的過程中某方踩出了界外, : 1.A(或B)踩出界外 : 2.AB同時踩出界外(無法分辨先後) : 如何吹判? : 情況三: : 球在爭球的情況中被弄出界外,無法判斷是A或者B弄出界外的,如何吹判? : 這三個例子我除了知道情況三是可以判跳球之外,其他我實在是不知道該怎麼辦啊?>< : 不理它嗎?很奇怪啊~大家一起幫我想一下解答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2.22.200 ※ 編輯: wythe10 來自: 140.122.22.200 (05/04 0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