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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看法是... 進攻者要位置~防守者也要位置 圖二防守者上半身都向後靠了 不就表示你自己要失去你的垂直性嗎? 規則40頁33.11的中鋒動作中 有提到當防守者跟進攻者有對抗 用不合法的方式取得位置的人自然就是犯規的一方!! 如果是防守者因為害怕對方高大的身材 對方靠近時自然而然向後傾 表示進攻者並沒有用身體任何部分妨礙防守者動作的自由 所以不應該宣判進攻犯規 但如果是進攻者以不合法的動作取得有利的位置則反之 至於你說建立好防守位置後 進攻者當然有權利改變他的方向和行進路線 為了防守你可以橫向或向後移動 如果不移動或移動太慢~而且還是膝蓋去絆到進攻者 很明顯的接觸並沒有發生在軀幹上 也表示防守者並沒有在進攻者改變方向後 比他還早佔據合法的防守位置及建立合法的防守姿勢 所以防守者必須負起這個身體接觸的責任!! ※ 引述《missrt ( )》之銘言: : 就是一般我們合法的防守動作應該是向這樣:(畫的不好請包涵) : ● : │╯ : ) : 此時受圓柱體原則的保護 : 但是我最近因為補人 常常要守到內線(我172/63 ><) : 常常碰到180以上的壯漢要壓制我 : 此時我的防守姿勢就會變成: : ●/ ●╱ : \╭﹨ : ))╲ : 解釋一下: : 我的上半身被壓制住向後倒 但是腳沒有離地 下半身保持原來的姿勢 : 但是這時候膝蓋就會變的比較突出 然後對方拿到球進攻有時候就會碰到我的膝蓋 : 然後就會說我出膝蓋 : 我想問這種情況下 我的防守動作受到圓柱體的保護嗎? : 還有 防守的時候我常常會要求學弟腳站在對方軸心腳兩側做出防守動作 : 0 0 0 : 如果防守姿勢建立後 對方要硬過 被防守者的膝蓋碰到造成絆倒或掉球 : 這時候各位大大們會如何判決? : 以上 請不吝指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2.28.105
missrt:阿 我不是害怕 是被手或身體壓住了@@ 09/24 02:58
missrt:那我也覺得不是惡意的 只是我太瘦了@@ 09/24 03:01
missrt:所以對方一卡位我上半身就會被推開 09/24 03:02
missrt:不過我瞭解你的意思 以後他再推我就假倒好了XD 09/24 03:02
missrt:可是第二個問題 我的防守姿勢建立了 也沒有動 09/24 03:07
missrt:完全覺得他就是要硬過 我膝蓋也沒有動 他自己來被絆 09/24 03:08
missrt:然後還被喊覺得很不爽....@@ 09/24 03:08
sakokenny:街頭鬥牛和有裁判的比賽,在犯規上的尺度一定會不同的 09/28 0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