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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avishuang (黃阿傑)》之銘言: : 今天看到電視重播 : 歐肥要灌籃 : 結果被大班蛙整個球+人壓下來 : 歐肥摔大豬 : 整個人+球倒在地上 : 沒有身體接觸 : 裁判判爭球 : 以國際規則來說應該是歐肥走步 : 這個判決是因為NBA規則而不同嗎??? : 還是當下大班蛙比爭球手勢 : 裁判被誤導??? 這邊我想請問一下 圓柱體原則是不是只應用在兩人有肢體接觸時? 常常看某A把某B半空中硬生生壓下來 一直搞不清楚到底要判: 1.某A犯規(圓柱體原則) 2.兩人爭球(球權未確定)or某B走步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3.162.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