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ythe10 (I'm useless)
看板BASKET-RULES
標題Re: [問題]有關於技術犯規(球衣背號)
時間Fri Feb 20 09:41:53 2009
看了板友提供的推文補充
簡單做個整理
登錄名單(號碼/名字)
4 A
5 B
6 C
7 D 8 E
9 F
10 G
11 H
12 I
13 J
14 K
15 L
先發球員為
4 A
5 B
6 C
7 D
8 E
狀況一(先發球員錯誤)
實際上場
4 A
5 B
6 C
9 F
10 G
處理一
比賽開始前 => 更換正確的先發
比賽開始後 => 無須替補,無任何罰則
狀況二(先發球員號碼錯誤)
實際上場
4 A
5 B
6 C
1 E
2 F
處理二
比賽開始前 => 更正錯誤的號碼,無須任何罰則。
比賽開始後 => 同上
狀況三(先發球員名字未登錄)
實際上場
4 A
5 B
6 C
7 M
8 N
處理三
比賽開始前 => 更正錯誤號碼或名字,無須罰則。
比賽開始後 => 未登錄球員必須替換,且名字不得增加於記錄單,無須罰則。
以上簡單做了整理,不足的地方還請板友補充指正。
另外提一點討論
就過去的經驗
好像很多人都認為號碼錯誤或名字錯誤的狀況
除了更正之外,必須判技術犯規
但其實規則條文並未明文規定。
當然條文有說明"非僅限於下列行為而已"
("下列行為"之條文略述)
是否可引用38.3.2(條文如下)來宣判技術犯規?
教練、助理教練、替補員或球隊有關人員...(略)...或者程序上或管理上的違規行為
,應宣判技術犯規。
我個人的想法是,人有時總會有無心的錯誤發生
像這類登錄錯誤的狀況,並不是那種隊比賽內容有影響的嚴重狀況
換言之,登錄錯誤的球員不是不能打,不是沒資格上場
因此更正,確認就好,不需要強硬的宣判技術犯規
讓比賽恢復,順利的進行下去就好。
但如果今天名字錯誤的狀況是球隊或球員"冒名頂替",則又另當別論。
因為這已經是一種不真誠的欺騙行為,不應該被允許。
當然規則也沒有資格不符或冒名頂替的相關規定
這就要遵循各比賽的規程(單行法)
以上與各位分享,敬請參考,指正討論。
※ 引述《hazelnutnpus (★獨家記憶★)》之銘言:
: 假設 A、B 二隊 在上場之前
: 已經跟紀錄台 確定好先發五人名單
: 但在開賽後 第一節未結束之前(都還未換過人) A隊發現B隊
: 場上先發五人 有二個人不是當初上場之前勾選的(紀綠台也沒發現)
: 請問此時的技術犯規吹判 是要罰幾次球呢??
: 或是不需吹判犯規 謝謝各位先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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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49.97.29
推 hazelnutnpus:感謝各位先進的解答 感恩 02/20 11:01
推 DeonBon:那請問像狀況三 有無必要將該球員的分數扣回? 02/20 12:08
→ wythe10:已走過的時間、犯規、得分均有效。 02/20 1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