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BASKET-RULES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今天去籃球場才發現樣子變了 中間多了一個半圓 問了一下才知道是"合法衝撞區" 可是 合法衝撞是指 任何肢體碰撞都沒差嗎? 可以幹拐子嗎? 有點疑惑 第一次在這個版PO文 請鞭小力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5.213.16
uyjhmn:麻煩先爬文,或自己找一下資料,感謝 09/29 01:31
francis1n:我用/搜尋過標題了 沒找到 = =抱歉 09/29 01:32
※ 編輯: francis1n 來自: 140.115.213.16 (09/29 01:34) ※ 編輯: francis1n 來自: 140.115.213.16 (09/29 01:36)
Doug13:搜尋 2010新規則 09/29 09:12
Doug13:3861篇 內文有說道 任何進攻球員導致之與防守者的身體接觸 09/29 09:16
Doug13:不應宣判進攻犯規 除非進攻者非法使用其頭、肘、腿以及身體 09/29 09:17
Doug13:也就是說 即使防守者於no-charge zone 雙腳建立防守位置 09/29 09:27
Doug13:只要進攻者無上述情況 且於空中試圖投籃、傳球 即無需宣判 09/29 09:29
Doug13:進攻犯規 以上是我從那篇文中的理解 09/29 09:29
kia:老實說,我對這個條文有點不懂,這跟以前除了進攻犯規外則吹防 09/29 12:17
kia:守犯規有甚麼不一樣嗎? 09/29 12:17
Weson:他不叫合法衝撞區,原文是No-charge semi-circle 09/29 13:18
Doug13:應該說 進攻者只要他起跳準備上籃 他只要沒有非法伸肘、出 09/29 16:24
Doug13:腿侵害他人的話 在此區域內 就沒有進攻犯規 即便防守者搶先 09/29 16:25
Doug13:於此區建立防守位置 09/29 1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