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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 根據FIBA 是不是有以下的規則??? 若一名防守球員從進攻球員後面或側面意圖阻止一次快攻而與對手發 生接觸,並且在進攻球員與對方球籃之間沒有防守球員,則這接觸應 判為「違反運動道德犯規」。 這樣是說只要是防守的在後面或側邊 有接觸就違反運動道得犯規嗎 有沒有針對球或針對人的問題?? 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3.225.204
showbread21:這是進攻方完全得利的情況下,防守方在後面或側邊就算 10/08 23:59
showbread21:只是針對球,一樣得宣判違反運動道德犯規 10/09 00:00
MILD8:reach the ball 10/09 01:02
Weson:關鍵字"意圖阻止一次快攻",因此若是為了抄球也宣判U嗎? 10/09 16:27
MILD8:to1F:何以見得"就算是針對球,一樣得宣判U"呢?? 10/09 16:51
showbread21:那麼是從後方抄球而打手,這樣宣判一個打手犯規 10/09 17:37
showbread21:然後由邊線發球,這樣不是將進攻方一次機會給吹掉? 10/09 17:38
showbread21:如果這個抄球犯規不是試圖要阻止進攻方的快攻,應該吹 10/09 17:45
showbread21:一般犯規<<<< 我想條文應該是解釋成這樣 10/09 17:46
showbread21:抱歉,我一開始最前面的兩個推文見解與條文有違背 10/09 17:48
HEROR:灌籃高手 山王拉宮城那球也是吹違反運動道德犯規 10/17 2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