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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標題 請問正式5打5比賽or3對3鬥牛的時候 背後單打在 "接球後 未下球前" 將球夾於雙腳之間 然後做假動作將2隻沒有球的手往上揮 假裝要投球騙對手跳起來 等到對手跳起來後再拿夾於雙腳之間的球直接投籃or下球切入 這樣有違例嗎? 另一種情況是 已經運球 也"收球了" 再把球夾於雙腳之間 也是假動作騙別人跳起來 再原地(翻身)跳投 這樣有2次違例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6.29.204
SOLOFGGX:1.我比較會想看他有沒有走步 2.球員仍然持球 08/28 01:52
kattte:最這種動作 常會出現 騙起人後 球為離手 軸心腳就先走了 08/28 03:43
kattte:球未離手 08/28 03:43
AirFang:蓄意用下肢接觸球應該是違例 裁判就會當下吹哨了 08/28 10:42
AirFang:除非是表演賽 或是沒裁判 08/28 10:42
Mar1boro:請問所謂"蓄意用下肢接觸球"在規則那邊有說明? 08/28 10:50
vengerov:我所敘述的情況當然是在"沒有走步"的前提之下來討論~ 08/28 11:16
vengerov:簡單一點,只要知道有沒有這條規則:"雙腳夾球算不算違例?" 08/28 11:21
xerady:沒有 08/28 11:33
vengerov:簡單一點,只要知道有沒有這條規則:"雙腳夾球算不算違例?" 08/28 11:53
vengerov:所以用手以外的身體任何部位"持球"不算違例(沒規則規定)? 08/28 11:53
kaillan:如果腳夾球沒違例 那地板爭球的時候真的可以手腳並用了 09/10 09:45
awkward1130:如果用規則13.1來解釋 是否可以判定腳夾球違例?? 09/24 2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