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yangmie:有辦法往籃框做投籃動作就視為他要出手 重點是最後他做了 09/19 01:39
→ yangmie:什麼吧 09/19 01:39
→ yangmie:是三秒了沒錯 09/19 01:40
→ yangmie:違例不影響下一球罰球 09/19 01:40
→ yangmie:第一項應該是兩種狀況吧 非中樞足就是可以任選一隻當 09/19 01:43
→ yangmie:第二項就把他想成接球時的墊步囉 09/19 01:44
→ yangmie:得利我覺得就是前面已經沒防守者可以直接得分的狀況囉 09/19 01:52
謝謝M大的說明,那得利的狀況還有別的時候適用嗎?
推 black1975:樓上ID好眼熟 09/19 02:13
推 orkkys:因為他可以輕鬆上籃得分 這便是進攻方得利 09/19 03:32
→ orkkys:只是如果前面沒有其他防守者 又是從後面或是側面犯規 09/19 03:33
→ orkkys:不管動作大小可以直接給違反運動道德犯規 09/19 03:33
→ orkkys:因為他已經收球 又有投籃動作 就會給罰球了 09/19 03:34
→ orkkys:裁判也不知道他踏第一步時是想傳球還是投籃 09/19 03:34
→ orkkys:可是他最後有投籃動作 09/19 03:35
所以判準是跨步以後的「投籃動作」,但這樣子似乎有點卡,我的想法如下:
跨第一步----第二步----傳球 → 原本的意圖
(被犯規)
│
└------第二步----投籃 → 響哨後才更改意圖作出此動作
從上圖來看,在跨第一步時並無法判斷出進攻球員是否要投籃還是要傳球
因為在跨第一步時,球員仍有時間可以改變之後的動作
也就是說當時無法判斷第一個跨步是「投籃的連續動作」還是「傳球的連續動作」
在無法判斷的情況下,還能將第一步當為「連續動作」的開始嗎?
我的想法是至少等到跨第二步,
因為跨到第二步時,能作出改變意圖的時間變短,就算改變身體也不一定能即時做出反應
如此較能判斷出球員的原本是要傳球還是投籃
不知我的想法正確嗎?
→ blacktb:自己動腳做做看就知道了 09/19 20:30
我動過了....一直覺得怎麼做都是走步,所以才發問了!
※ 編輯: xerady 來自: 61.216.18.17 (09/20 00:11)
推 orkkys:只要收球了 應該就算連續動作開始了 09/20 00:32
推 GSMART:所以如果是收球(此時犯規)後墊步再上籃,就不算連續動作囉? 09/23 17:50
→ MILD8:to原PO:你的碗已經滿了,又如何加新的水進去? 09/23 23:14
不是很懂M大要表達的意思
是意指我心中已有定見嗎?但是要討論不是本來就要有自己的意見嗎 = =
還請白話,小弟凡夫俗子不懂領悟之道
※ 編輯: xerady 來自: 61.216.22.55 (09/27 23:32)
推 MILD8:您已循規則實際操作,仍覺得怎麼做都是走步,那麼您認為走步 09/28 01:28
→ MILD8:的感覺從何而來?(打球習慣?街頭阿伯?球評唬爛?感覺卡卡?etc) 09/28 01:29
→ MILD8:既然要理解規則,便請先將過去的認知放在一邊,供您參考! 09/28 0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