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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rcherttt (軒)》之銘言: : 非法掩護是把裁判視線遮住 : 不讓裁判看到場上發生甚麼事嗎? : 還是本來就沒有這項規則? 籃球規則 33.7 掩護:合法與非法 非法掩護即球員以掩護擋著對手 且: ‧發生身體接觸時 該球員為移動狀態 ‧在一位站定的對手視野之外設立掩護時 該球員未給予對手足夠的距離 而發生身體接觸 ‧對一位移動中的對手設立掩護時 未考量時間與距離的因素 而發生身體接觸 若在一位站定對手視野之內[前方或兩側]設立掩護時 只要不發生身體接觸 則可儘量地靠近對手 若在一位站定對手視野之外設立掩護時 設立掩護的球員應距對手有正常 一步的移位空間 不使發生身體接觸 若對手在移動中 應考量時間與距離因素 設立掩護的球員必須退讓以留出 足夠的空間 供對手停止或改變方向 以閃避此掩護 距離之考量 不小於正常的一步 不大於正常的二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80.218.27.118
orkkys:推! 04/28 2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