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mmelo:違例。非球失落→帶球走違例。後面情況都是違例 12/05 01:51
推 blacktb:3樓上的論點基礎有根據嗎? 12/05 18:56
推 vladmir:要掉球才能再撿起來 不能往旁邊拋以後自己撿起來 12/05 19:35
→ vladmir:就算把球拋出後有碰到其他球員也一樣 12/05 19:35
推 stickweb:若原po是裁判的話,看來認定甲是蓄意。而持球不穩放棄投 12/05 22:45
→ stickweb:出若在軸心腳離地後再次落地前把球輕輕砸在乙的背部,狀 12/05 22:45
→ stickweb:況1就沒有違例、反之就是違例(Art.25)。而就原po文字所 12/05 22:47
→ stickweb:述,甲非因(24.2第三黑點)乙碰觸而造成球失落,若運球 12/05 22:58
→ stickweb:應屬合法。(fumble that has touched or been touched) 12/05 23:06
→ stickweb:如果狀況一沒有走步、且不被裁判視為投籃動作、又沒在禁 12/05 23:07
→ stickweb:區待超過三秒,就是合法,當然可以投球。 12/05 23:07
推 marlboro001:推樓上專業 12/05 23:09
推 orkkys:若今天甲不是砸在乙身上 而是砸在地上 這樣子有違例嗎? 12/05 23:41
→ stickweb:端看裁判是否認定球員蓄意與否,若蓄意狀況2即違例 12/06 22:20
→ onomh:原PO來補充:甲是蓄意,跳投落地前就將球砸在乙的背部。 12/06 23:46
→ onomh:所以狀況一不算違例?承orkkys問題,砸在地上接起來, 12/06 23:48
→ onomh:只要沒運球,也不算違例?一般在外面打的話,跳投動作 12/06 23:49
→ onomh:又自己將球砸在旁邊空地後接起,就算沒運球也會被抓違例 12/06 23:50
→ onomh:我不懂規則,是誠心發問。先謝過S大及各位的回覆。 12/06 23:51
→ onomh:私心覺得一樓有點道理,因為甲雖將球砸出,但他基本上 12/06 23:59
→ onomh:是從頭到尾都完全控制住球的,那這樣不是很明顯的兩次運球? 12/07 00:00
→ onomh:因為甲在跳投之前,就已經持續運球中了喔 12/07 00:01
→ erotica:s大推文第二行 "再次落地前把球輕輕砸在乙的背部" 12/07 01:26
→ erotica:這種動作也該算是蓄意吧...... 12/07 01:26
推 snakeback:甲不是球失落 12/12 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