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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r all: 近期收到版友對於紅茶事件相關創作之標題適用[衍生]或[自創]之疑問, 謹以本公告回應。 現行版規僅規範針對路人之討論,未規範創作;而紅茶事件已屬新聞事件, 可確定相關創作乃為針對特定半公眾人物之衍生,故建議作者於文章列表以 T鍵修改文章標題,調整文章分類為[衍生],於內頁加註取材來源。 並建議未來針對類似新聞事件之創作使用[衍生]分類發表,並於內頁加註 文章取材或改寫來源。針對非公眾人物之創作則不在此限。 非公眾人物:非屬公眾人物或半公眾人物之一般人       例如作者之鄰居王小弟與李大哥 半公眾人物:藉由特定事件已為多數人所知,       但非屬政治人物/藝人/歷史人物之一般人物。       例如網路流傳之事件/新聞事件之主角 公眾人物:政治人物/藝人/歷史人物等廣為人知之特定人物。 以上,若有疑問歡迎以群組信反應與版務群。 版工 pennyty asakuraes knnioio 2012.05.1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7.74.221
a004710:已更正! 感謝版主提醒! 各位辛苦了~ 05/15 1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