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BB_Onlin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文章代碼 #1BQQDpA6 (13334) 板規A7 第七項  請勿出現鬧板文或讓文章被達到X3。 jacky0717 永久水桶+劣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7.101.106
atien666:永久...好像有點嚴耶 02/04 11:16
iceman198410:也許是新手 薄懲就好了吧 02/04 11:19
qwertyn80:永久...沒這麼嚴重吧 02/04 11:41
pat79123:........ 02/04 11:42
song313136:有懶人包嗎..沒跟到 02/04 11:48
ajai:永久啊..........................嗯嗯 02/04 11:48
PeekingTu:太誇張 02/04 11:49
onered:浪費水桶空間..... 02/04 11:50
ddeny0324tw:X3 是有點扯,所以當然呀..... 02/04 11:50
ddeny0324tw:不誇張...:《登入次數》1142 次《有效文章》146 篇 02/04 11:54
sbreezer:又少了一人抽包 卡價又要漲了 幹嘛這麼嚴重呀.... 02/04 11:54
ddeny0324tw:不誇張 我的登入次數才690次 發文才91篇 他是新手嗎? 02/04 11:54
bornagain06:他怎了? 02/04 11:56
ddeny0324tw:他被板友噓到X3 好嚴重的說 02/04 11:57
bornagain06:比較好奇他說了什麼 02/04 11:58
Drzyoyo:他問了MLB的跨年度及跨球隊有沒有加成... 02/04 11:59
ddeny0324tw:我也不知道....只是到X3 有點扯QQ 02/04 11:59
bornagain06:我想起來了 我覺得他故意的 02/04 12:00
qwertyn80:D大正解,永久水桶了...真是嚴重 02/04 12:01
carzy:到X3不會很扯...這裡是BBO板 02/04 12:19
nshnsh:中好卡不發卡都會被噓惹..抱怨文發卡=推爆 02/04 12:22
bensoncat:#1A---YlK 他要的在這篇 MLB好像也只開ANA+LAA 02/04 12:27
bensoncat:MON+WSH好像沒開 這個 /ana 就有了.. 02/04 12:27
riahserf:在這當中有人寄信或丟水球給他 提醒他修文或刪文嗎 02/04 12:30
riahserf:X3多的是路過看到補噓 永久真的太久了.. 02/04 12:31
riahserf:上站次數和文章數不一定能成為判定新手的指標 02/04 12:32
riahserf:他的文章頂多就是沒認真爬文 沒把格式修掉 讓版面乾淨 02/04 12:34
riahserf:想看他文章內容的版友可看13335綠字部分 02/04 12:37
besthsnu:這樣好像有點重.....跟鬧板小白還有外掛同罪.. 02/04 12:39
riahserf:違反板規第七 其中嚴重犯行者,水桶30~永久水桶+劣退 02/04 12:44
riahserf:請版主明鑑 :) 真的有到最嚴重的懲處嗎 02/04 12:45
bornagain06:查了一下 這是他第一次發文吧 這樣是不是太重了 02/04 12:59
keeper801031:推沒這麼嚴重.. 應該不是故意鬧的.. 02/04 13:02
jcjs2028:被噓到XX也才水桶一個月左右.X3就要永久水桶? 02/04 13:20
ajai:推樓上~~~~~~~ ^^ 02/04 13:37
sbreezer:不符合比例原則啦 怎麼能用大砲打小鳥呢 02/04 13:38
qwertyn80:的確不符合比例原則,這樣就被水桶...可憐 02/04 14:49
kalotter:========K版主都被噓到XX過了,X3不用水桶了啦========== 02/04 18:24
kalotter:=========沒跟到的 請前往文章11992朝聖=========== 02/04 18:27
song313136:版眾狂噓 鬧就算了 版主是沒有辦法自主判斷嗎 02/04 18:40
song313136:大家敬重你為遊戲盡心盡力選你當版主 可以稍微判斷嗎 02/04 18:53
song313136:還是看到關鍵X3就高潮桶人 02/04 18:54
妳要我自由心證嗎? 這條板規本來就是死的,我只是照著這條板規走, 假如這篇要翻案,恐怕很多篇都會跟著翻案, 我很喜歡BBO棒球,盡心盡力為著遊戲好,妳們肯定我選我當版主我很感謝大家, 但假如我今天判30日,是否又會出現所謂自由心證或其他篇怎都不一致? 還有我在桶之前都會花時間想過,也會跟版主群討論,如有不適當判決必會改判, 謝謝各位指教! ※ 編輯: pp761211 來自: 114.37.101.106 (02/04 19:18)
song313136:我講話太衝 向pp版主道歉 對不起ˊˋ 02/04 21:33
carzy:song的確很衝 但A-7這條版規可一點都不死... 02/05 00:27
carzy:用這條版規捅人時的確需要多想想 到底是不是惡意鬧版文.. 02/05 00:28
carzy:還是真的只是無心之過被噓民放大... 02/05 00:28
carzy:尤其是今天你下的還是最嚴重的判決... 02/05 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