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r51303:附議 11/04 20:24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zyx12320 (111.240.228.206), 時間: 11/04/2013 20:28:04
※ 編輯: zyx12320 來自: 111.240.228.206 (11/04 20:33)
推 subsets001:推 11/04 21:05
推 willy3927:雖然我還是不知道為啥 但謝謝版主寬恕 11/04 21:22
推 pablo1126:其實我也不懂為啥 可以解釋一下嗎 11/04 22:29
推 a20003030:標題分類為問題 內文最後一句感覺在問卡價 11/04 22:52
→ zyx12320:基本上是依照以往判例標準給的 11/04 22:53
噓 milerful:矯枉過正 11/04 22:53
推 OPOP5566:不懂哪裡矯枉過正 過去討論卡價就是違規 該條版規沒修改 11/04 22:57
→ OPOP5566:那現在也是違規阿? 11/04 22:57
噓 ccker:噓 11/04 23:14
→ willy3927:版主如果把違規改成討論卡價是否比較恰當 11/04 23:15
的確現有板規寫得較不清楚
但因一直以來針對"討論卡價"都是以此條執行(有判例)
當初制定此板規應該也是為了避免太多此類文章出現
看以往執行起來也沒有問題
可能最近有不少新板友加入才會對此板規有質疑
但這也會使我們將其修改得更加完善
近日內會提出修正
還希望未來大家可以保持理性和平討論
※ 編輯: zyx12320 來自: 111.240.228.206 (11/04 23:31)
推 pablo1126:判例也只是版主的判決 未經討論 有點敷衍 11/04 23:52
→ pablo1126:是不是可以拿出來討論後 再決定能不能當判例 11/04 23:52
→ OPOP5566:R板主有附議了 這不算討論嗎? 11/04 23:54
→ OPOP5566:敷衍?我覺得你可以去組務問看看 過往判決當下沒人有意見 11/04 23:56
→ OPOP5566:算不算判例 11/04 23:56
推 pablo1126:某人燃點很低XD 11/05 00:11
→ OPOP5566:有人講話沒太大建設性 自以為很懂 11/05 00:15
推 oceanman0704:辛苦前後任版主 11/05 00:41
噓 tsailaw:噓 11/05 00:53
噓 shaichi5566:下台 11/05 11:59
推 r51303:抱歉最近真的比較忙我沒出來解釋這一篇的問題 11/05 16:02
推 r51303:其實大家不用太過激動 我們版務上任以來一直是以從輕從寬 11/05 16:02
→ r51303:做為基本的治版原則 在公告這篇文前後我是都認為我們版務 11/05 16:03
→ r51303:方的立場並沒有太大的問題 基本上我們是一直用勸導代替懲罰 11/05 16:03
→ r51303:來處理每一個版上的爭議 跟版友們的違規 11/05 16:03
→ r51303:確實版務方有必要維護這方面的秩序 假如一個人發一篇熱門 11/05 16:04
→ r51303:球星的卡價討論問題 那版上勢必會很亂很亂 11/05 16:04
→ r51303:但我們也不能說沒個標準 有些取締有些不取締 11/05 16:04
→ r51303:這樣會被大家說成標準不一 沒有客觀取締 11/05 16:05
推 r51303:基本上我們版務方是堅持以勸導為原則維護板上的秩序 11/05 16:05
→ r51303:問卡價這種問題確實置底很多人都會參與討論 11/05 16:06
→ r51303:並不是說整篇文章有問題 如果這樣我們就直接桶了 11/05 16:06
→ r51303:也不用這麼戰戰兢兢客客氣氣緩慢的處裡勸導 11/05 16:06
→ r51303:基本上面對比較有寬限可以放寬處理的討論 我們只是會希望 11/05 16:07
→ r51303:版友能夠尊重一個客觀的評斷標準 並不是說就不能討論這樣 11/05 16:08
→ r51303:的事情 假如我們桶了 刪文了 可能這樣判決就有點問題 11/05 16:08
推 r51303:有點言不及義 總之這條版規的初衷是避免人鑽漏洞開放性討論 11/05 16:09
→ r51303:像18621這一篇的情況 基本上就是勸導修改就可以了 11/05 16:10
→ r51303:然後基本上每一篇判決 附議前都會有討論 或檢視是否有問題 11/05 16:11
→ r51303:所以一定沒有所謂只看判例不經討論的這種恐龍判決 11/05 16:11
→ r51303:也請版友們不要誤會 zyx版主的判決是單純只看判例的判決 11/05 16:12
→ OPOP5566:我覺得你可以回文..... 11/05 16:13
→ r51303:我們也曾經有很多篇文在版務版為了判例討論好幾頁 11/05 16:13
→ r51303:我打到這也覺得我可以回文 哈哈>////< 不過差不多收尾了 11/05 16:13
推 r51303:為了判例討論好幾篇最後沒有照判例判決的 11/05 16:13
→ r51303:畢竟那些是過去版主的判例 不一定合時事 合乎狀況 11/05 16:14
→ r51303:我們始終堅持的是上任時遵守的原則 以上 >///<(我該回文的 11/05 16:14
→ OPOP5566:辛苦了 11/05 16:20
推 pablo1126:笑了~ 但不是笑版主 哈哈 11/05 17:18
→ OPOP5566:笑了~ 但不是笑版主 哈哈 11/05 18:17
→ OPOP5566:是覺得沒啥建設性的 少拿出來給人家笑啦 11/05 18:19
推 kyo28:討論卡價與問卡價有差異性嗎? 原po有寫出價格 11/06 1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