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r51303: 依照版規判決。 03/24 16:12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zyx12320 (220.132.13.190), 03/24/2016 16:20:16
※ 編輯: zyx12320 (220.132.13.190), 03/24/2016 16:20:25
推 add20716: 耶 03/24 16:21
推 blackcellar: 參考過去發文紀錄不是很恰當吧…… 03/24 16:35
推 YamCha: 推豪哥,本來就該看過往發文記錄。 03/24 16:43
噓 pain0: 參考過去發文紀錄?一直發廢文偶爾發一篇正經文那篇文也要 03/24 16:44
→ pain0: 被當廢文? 03/24 16:44
不會啊 他第二篇就OK
因為他第一篇可輕可重
我可以引用A5只記警告
也可以用B8鬧版文
因為他之前發文的型態
所以我決定用B8
然後她有被B8處分過 所以30天
這樣懂嗎?
推 blackcellar: 如果板規註明違規紀錄影響未來處分輕重,我還能理解 03/24 16:46
→ atien666: 判決敘述上怪怪的吧 03/24 16:49
→ atien666: 引用過往文章記錄沒啥意義 要也是水桶記錄 03/24 16:50
不知道我的脈絡兩位可以理解嗎 沒解釋清楚不好意思
推 boss5566bbo: 有桶有推 03/24 16:54
※ 編輯: zyx12320 (220.132.13.190), 03/24/2016 17:00:27
推 LBJCHA: 啊,不然請r版主來解釋一下好了,有附議應該是兩個版主有 03/24 17:13
→ LBJCHA: 討論國彼此的想法囉 03/24 17:13
推 qqq1397: 遲來的正義,當初問單年度就該桶了 03/24 17:13
推 r51303: 其實比較正確的說法是根據過往違規紀錄累犯給予30天的水桶 03/24 20:09
→ r51303: 加上,他今天連發兩篇,雖然第一篇自刪了..但又發了第二篇 03/24 20:09
→ r51303: 判鬧版是沒有太大的疑慮 03/24 20:10
推 r51303: 我的看法是不管是判鬧版還是累犯都是可被接受的 03/24 20:11
→ r51303: 援引B類總規:次犯三十天、第三次後皆水桶六十天。 03/24 20:13
→ r51303: 該使用者曾經有同類型判決紀錄 03/24 20:13
→ atien666: 判鬧版或累犯是沒問題阿 但是你以過往他發過廢文 03/24 21:39
→ atien666: 所以第一篇因為他發過廢文 用B8來處分 不太合理吧 03/24 21:40
→ atien666: 他發廢文 就直接用B8來處理 而不是因為他之前發過廢文 03/24 21:41
→ atien666: 所以第一篇才用B8來處理 03/24 21:42
→ atien666: 打得好像有點亂 不知道懂不懂我想說的@@ 03/24 21:43
今天那篇文
我可以用A5或B8
他如果是一個新人第一篇發這種文
我無從判定他有沒有鬧版意圖
我會引用A5叫他自刪
但今天nyu並非第一次在這邊發文
因此我認定他有鬧版意圖
所以引用B8
這樣有理解兩者差異嗎?
而且很重要的是
發文紀錄並沒有讓他罰則變成30天
是因為他之前有被B8罰過
這次是第二次才變30天
※ 編輯: zyx12320 (220.132.13.190), 03/24/2016 21:50:50
→ atien666: 要是你認定是A5的話 不就只是警告嗎 03/24 23:35
→ atien666: 是能理解判決的理由啦 只是覺得如果被申訴有點站不住 03/24 23:36
你還是沒看懂
我已經認定是B8啦
※ 編輯: zyx12320 (220.132.13.190), 03/24/2016 23:41:09
→ atien666: 你前面說的阿 要是沒有過往PO文記錄的話 你只會判A5 03/25 00:10
→ atien666: 就因為有過往記錄才判B8不是嗎? 所以我才說這種不是由 03/25 00:11
→ atien666: 當下違規來認定 而是由過往記錄來認定這篇 會有爭議 03/25 00:12
他這篇文章本來就不是很嚴重的鬧版文
所以我才解釋判決脈絡
不然照這標準很多都可以桶一桶了
你理解了嗎?
※ 編輯: zyx12320 (220.132.13.190), 03/25/2016 00:16:04
→ atien666: 這解釋不就更怪了嗎 當下看不是很嚴重的鬧版文 03/25 00:15
→ atien666: 卻因為過往PO了廢文 所以這篇被認定鬧版水桶 03/25 00:16
並不是這樣
不嚴重的鬧版文=>還是鬧版文
※ 編輯: zyx12320 (220.132.13.190), 03/25/2016 00:16:32
→ atien666: 我是真的不太懂 03/25 00:16
→ atien666: 我是理解~只是討論好像沒有交集XD 算了~反正沒爭議就好 03/25 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