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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文章 ●25552 3/24 nyu5765 □ [問題] 今年誰最有機會問頂紫卡 B8【鬧板文、未爬文】   請勿出現鬧板文或讓文章被達到X3(未爬文之文章視為鬧板文) 但若是心得文、分享文及發卡文,如果沒有其他違規,則不受此條限制。13/10/17修改 今年MLB球季還沒開打 就發文詢問誰可以出紫卡 綜合以往發文紀錄 1 3 1/11 nyu5765 □ [情報] 提供本遊戲bug的方法 2 2/22 nyu5765 □ [問題] 怎麼最近都沒有單年度組合隊的文章 此篇文章視為鬧版文 且有B8水桶紀錄 nyu5765 水桶30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2.13.190 ※ 編輯: zyx12320 (220.132.13.190), 03/24/2016 15:49:27
r51303: 依照版規判決。 03/24 16:12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zyx12320 (220.132.13.190), 03/24/2016 16:20:16 ※ 編輯: zyx12320 (220.132.13.190), 03/24/2016 16:20:25
add20716: 耶 03/24 16:21
blackcellar: 參考過去發文紀錄不是很恰當吧…… 03/24 16:35
YamCha: 推豪哥,本來就該看過往發文記錄。 03/24 16:43
pain0: 參考過去發文紀錄?一直發廢文偶爾發一篇正經文那篇文也要 03/24 16:44
pain0: 被當廢文? 03/24 16:44
不會啊 他第二篇就OK 因為他第一篇可輕可重 我可以引用A5只記警告 也可以用B8鬧版文 因為他之前發文的型態 所以我決定用B8 然後她有被B8處分過 所以30天 這樣懂嗎?
blackcellar: 如果板規註明違規紀錄影響未來處分輕重,我還能理解 03/24 16:46
atien666: 判決敘述上怪怪的吧 03/24 16:49
atien666: 引用過往文章記錄沒啥意義 要也是水桶記錄 03/24 16:50
不知道我的脈絡兩位可以理解嗎 沒解釋清楚不好意思
boss5566bbo: 有桶有推 03/24 16:54
※ 編輯: zyx12320 (220.132.13.190), 03/24/2016 17:00:27
LBJCHA: 啊,不然請r版主來解釋一下好了,有附議應該是兩個版主有 03/24 17:13
LBJCHA: 討論國彼此的想法囉 03/24 17:13
qqq1397: 遲來的正義,當初問單年度就該桶了 03/24 17:13
r51303: 其實比較正確的說法是根據過往違規紀錄累犯給予30天的水桶 03/24 20:09
r51303: 加上,他今天連發兩篇,雖然第一篇自刪了..但又發了第二篇 03/24 20:09
r51303: 判鬧版是沒有太大的疑慮 03/24 20:10
r51303: 我的看法是不管是判鬧版還是累犯都是可被接受的 03/24 20:11
r51303: 援引B類總規:次犯三十天、第三次後皆水桶六十天。 03/24 20:13
r51303: 該使用者曾經有同類型判決紀錄 03/24 20:13
atien666: 判鬧版或累犯是沒問題阿 但是你以過往他發過廢文 03/24 21:39
atien666: 所以第一篇因為他發過廢文 用B8來處分 不太合理吧 03/24 21:40
atien666: 他發廢文 就直接用B8來處理 而不是因為他之前發過廢文 03/24 21:41
atien666: 所以第一篇才用B8來處理 03/24 21:42
atien666: 打得好像有點亂 不知道懂不懂我想說的@@ 03/24 21:43
今天那篇文 我可以用A5或B8 他如果是一個新人第一篇發這種文 我無從判定他有沒有鬧版意圖 我會引用A5叫他自刪 但今天nyu並非第一次在這邊發文 因此我認定他有鬧版意圖 所以引用B8 這樣有理解兩者差異嗎? 而且很重要的是 發文紀錄並沒有讓他罰則變成30天 是因為他之前有被B8罰過 這次是第二次才變30天 ※ 編輯: zyx12320 (220.132.13.190), 03/24/2016 21:50:50
atien666: 要是你認定是A5的話 不就只是警告嗎 03/24 23:35
atien666: 是能理解判決的理由啦 只是覺得如果被申訴有點站不住 03/24 23:36
你還是沒看懂 我已經認定是B8啦 ※ 編輯: zyx12320 (220.132.13.190), 03/24/2016 23:41:09
atien666: 你前面說的阿 要是沒有過往PO文記錄的話 你只會判A5 03/25 00:10
atien666: 就因為有過往記錄才判B8不是嗎? 所以我才說這種不是由 03/25 00:11
atien666: 當下違規來認定 而是由過往記錄來認定這篇 會有爭議 03/25 00:12
他這篇文章本來就不是很嚴重的鬧版文 所以我才解釋判決脈絡 不然照這標準很多都可以桶一桶了 你理解了嗎? ※ 編輯: zyx12320 (220.132.13.190), 03/25/2016 00:16:04
atien666: 這解釋不就更怪了嗎 當下看不是很嚴重的鬧版文 03/25 00:15
atien666: 卻因為過往PO了廢文 所以這篇被認定鬧版水桶 03/25 00:16
並不是這樣 不嚴重的鬧版文=>還是鬧版文 ※ 編輯: zyx12320 (220.132.13.190), 03/25/2016 00:16:32
atien666: 我是真的不太懂 03/25 00:16
atien666: 我是理解~只是討論好像沒有交集XD 算了~反正沒爭議就好 03/25 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