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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藝象:台北當代藝術館2005設計創意徵件
台北當代藝術館在二○○五年將延續○四年所推展的小空間徵件展,
「藝種」的灑落將藝術創意入植於當代館的104展室,今年的規劃希
冀將創意的觸角伸展至視覺設計的領域,徵件內容期望涵括「設計
品與空間陳列設計的整體性結合」,無論是飾品設計、日用品設計
、服裝設計、空間設計、平面設計等等,這些與生活內容直接產生
視覺美感經驗與互動的部分,將於二○○五年在當代館104展室作一
系列生活美學精品創設的陳列展示,為此我們寄望設計活力的注入能更
加活化當代館開放多元的藝術面向。
展覽場地: 台北當代藝術館104展間(308cm(W)×912cm(L)×302cm(H))
(空間平面圖及相關影像電子檔請自行下載)
展覽時間: 2004年2月20日起。預計遴選五至十名入選者展出,展出時間分別為
2月20日-3月20日、4月8日-5月20日、6月9日-7月20日、8月11日-9月20日、
10月13日-11月25日。
徵件對象資格: 國內各大專院校藝術相關科系學生之個人或團體(本徵件不受
理學校畢業作品或相關企劃提案)。
或,具獨立創作能力之國、內外藝術家。
申請時間: 即日起至2005年1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
申請辦法: 1. 提出設計、名稱、主題內容及詳細陳列規劃之企劃案,內
容應包括-個人簡歷、聯絡方式、設計理念、作品展示空間規劃說明(請上台北當代藝
術館網站下載「台北當代藝術館2005設計創意徵件 申請表格」填寫),附件資料請附
空間平面規劃圖、工程圖或電腦模擬示意圖及影像檔案光碟資料(幻燈片、錄影帶或C
VD等)、工作期程表等。
2. 設計展示展覽企劃案請以Word系統A4格式橫打提出,並另附電子文件檔磁片。
3. 請附上作品影像光碟一片。
收、退件: 1. 請詳細備齊以上資料,並在信封袋上寫上「設計藝象:台北當代藝術館
2005設計創意徵件 企劃提案」字樣,一律以掛號郵寄至台北當代藝術館收(台北市長
安西路39號),資料不全者,視同放棄。
2. 收件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3. 提案資料退件:請於2005年3月1日至15日間親自攜帶身分證來館服務台取回退件
,逾期不予受理退件,請參加徵件者自行備分存檔。
評選方式: 1. 由台北當代藝術館設計藝象遴選小組評選,共選出五至十名。
2. 評選結果公佈日期暫定於2005年2月4日。
作品展出規章: 1. 入選設計作品受邀於館內104展間展出。
2. 入選者應獨立完成作品陳列佈置及相關空間設計施作之作業。
3. 入選設計作品展出日期,由館方規劃安排展期,或由館方與入選者協調後議 定。
4. 入選者展示方式與空間施作須與館方共同協調後決議執行。
5. 展期分別為2月20日-3月20日、4月8日-5月20日、6月9日-7月20日、
8月11日-9月20日、10月13日-11月25日。佈展籌備期約5至6天,卸展為2至3天。
6. 展期結束後,入選展出者應負責將該空間復原並完成清潔工作,留置本館之物品,
如經通知仍未領取者,視同廢棄物處理,並酌收清潔費。
徵件權責: 1. 主辦單位如發現參加評選者有不符本簡章之規定,或涉及仿冒抄襲等情
事者,得終止其展出資格,並求償其損失。
2. 入選者不得擅自更替、抽換原入選作品,而改以他作展出。一經查實,將撤除展出
資格並求償館方所損失之相關經費,不得異議。
3. 主辦單位得運用入選作品配合展覽、攝影及出版等宣傳與推廣用途。
注意事項: 1. 參選者應尊重主辦單位及評審團之決議,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2. 入選者不得無故放棄展出資格,無故放棄者應賠償館方損失。
3. 入選者將配合主辦單位(台北當代藝術館)之展示規劃期程,並負責展覽空間的規
劃、設計、作品的佈置及展期間的作品維修,於展示結束後,負責卸展以及空間的復原
與清潔。
4. 當代館為古蹟再利用之建築物,嚴禁止釘入古蹟牆面及地板之任何工程施作行為。
文件下載:
簡章、申請表格、104空間平面圖
聯絡方式:
台北當代藝術館展覽組 黃小姐 電話:02-2552-3721分機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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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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