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出門去投票了..我的戶藉在萬華的阿媽家,
因為要搬來板橋的那年,剛好要選台北市長,
第一次可以投票的我,硬是不要把戶藉從台北
遷到板橋,因為這樣就不能投我心目中想投的
那個人了...所以到現在,我的戶藉還在阿媽家。
這是我人生中第三次投票,第一次是台北市長,
第二次是總統,這是第三次,立法委員,前二次我
都投給了同一人,一次有上一次沒上,這次我大
概會投的那個人應該也會上吧!
能投票的感覺不錯,至少我會開始注意一些政治
上的動向,雖然不是很清楚到什麼都明白,但至
少有些瞭解啦!而且感覺自已要投票就要為自己
投的那一票負責,不能隨便投.....
好吧!我要準備長途拔涉的去投我那神聖的一票
啦!大家今天也要去投哦!當然我是說有投票權的
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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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厭一個人是有理由的,可是喜歡一個人卻是無法解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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