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當過兵,不知道軍中的環境,如果可以的話,
我也不希望和這類環境有任何瓜葛。不如果真的
得當,那也沒辦法,誰叫當兵是一種法律上的義
務。
這類事就是這樣的,手持干戈只能說是一種力量
壓迫下 (比如法律,比如外侮) 不得不為之的配
合,不管哪一種兵,我卻不相信有多少人真心喜
歡這樣的一種團體結構,因為人心傾向逃離痛苦,
而不是迎向痛苦,戰爭,卻是鐵定造成痛苦的。
逃都來不及了,我自然也不會視從軍為一種榮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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