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aufa (畫虎蘭)》之銘言:
: 我當初就是怕學生身分無法求償,所以先詢問環衛組的人員
: 環衛組的答覆是目前實驗室也被納入勞安法的管理
: 只要你在實驗室有領錢(即使是一塊)也算是勞工
: 不過我沒有詳細問領錢的種類(如國科會兼任助理或獎助學金)有無限制
: 環衛組在簡單知道德龍的狀況(台大學生,作業場所在中研院)曾詢問台
: 北市政府負責的單位,得到的訊息是可以承辦,由於在承辦中,我就沒
: 再多問。
: 其實最困難的問題是在證明環境對操作者造成的傷害,這也是目前還在
: 調查的重點。
如果可以承辦就太好了,希望他們不是隨便說說。
對喔 我怎麼沒想到,還有兼任助理的錢,領兼任助理
總該算勞工了吧?
(獎助學金是教育部發的,好像就不算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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