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inmaw (金毛)
看板BOTANY_93
標題格老屎的
時間Sat Oct 4 21:36:33 2003
這是一句改自山東老鄉的話
非常適合用於最近發生的事
就是有一些人
明明自己做錯事
還想用錯誤又離譜的觀念
試著合理化自己的行為
不管是任何資料
只要是經過為文者整理收集得來
且並未涉及違法的引用
都可以視為當然著作人
不然今天我去了一家很好吃的飯店
吃完飯把地址跟心得整理寫在food板上
豈能因為店不是我開的 地址為公開資訊
因而逕自轉錄我的文章??
笑死人了
要寫法令出來之前
請先把法令搞懂再說
智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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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jinmaw 來自: 61.224.105.213 (10/04 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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