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anginLOVER (如何讓你遇見我)
看板BROADWAY
標題Re: 吉屋出租退費的後續是.....?
時間Thu Mar 9 01:06:01 2006
※ 引述《WRS (心如止水)》之銘言:
: 另外我還有個疑問?
: 我有在現場買cd
: 為什麼它不用開發票給我呢?
: 因為我記得從前類似的場合都是有開發票的,
: 該公司不會還逃漏稅吧?!
在結帳時 我有拿到一張"紙條" 一開始還以為是收據一類的東西
加上那天我還要趕場看歌劇魅影 便沒細看
最近翻出來看到上面寫著:
茲因本公司發票用盡 特立此據為補開發票之用 造成不便望多包含
請於民國95年2月底前至公司領取 於上班時間事先來電02-25466176
.................................
: 而且國稅局要身分證從頭到尾都是布洛克自己在說的,
: 公文連個影兒也不見,
: 真擔心影本被拿去幹壞事,
: 尤其是遇到那麼爛的公司!
: http://210.69.121.50/~doc/ce/cesc11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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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hanginLOVER 來自: 140.119.138.191 (03/09 01:07)
推 Jacktang:咦咦 我買的時候沒有這種東西欸@@" 03/09 01:09
推 MidnightBach:剛剛打電話去KUSO 他們還是堅稱是要拿去國稅局的 03/09 09:07
→ MidnightBach:而且言之鑿鑿說有收好 03/09 09:08
推 onetwo01:所以身分證給人記得上面一定要標示限制用途的字樣 03/09 12:38
推 WRS:沒拿到任何紙條之類的 03/09 21:00
推 WRS:其實只要有姓名年月日身分證字號就可以幹很多事(聳肩) 03/09 2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