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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上述裁決,由於bell未在期間內遵守小組長判決,也未備妥資訊進行上訴,故在此 由小組長給予以下裁決: 1.給予板主bell第二次公開警告 2.由於接獲第二次公開警告是在緩刑期內,故裁定板主須償還相關人員噤言日期,重  新統計過後需服 36 日,故水桶期限將自即刻起執行,並在 11/14 屆滿。 3.原板主bell噤言期間,由小組長JUNstudio代管BVB_09板。請各位使用者協助創造  良好的討論風氣。 4.相關16名使用者需於上一篇文章推文點名,除了表示功能已恢復,也表示使用者已  從此次事件中知悉相關板規。 就這樣。公告文禁推。 -- 本篇文章或許有許多錯誤的地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1.22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