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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鼓勵生育,勞動部去年放寬育嬰津貼規定,3年內生2胎的父母可同時請育嬰津貼。但 有民眾向《蘋果》投訴,勞動部僅認定「雙胞胎以上」才是正當理由,像他這樣同時育有 2名未滿3歲子女,因不是「正當理由」而請育嬰假遭拒,造成他也領不到育嬰津貼,痛批 勞動部「欺騙勞工」、「不負責任」。 依目前《性別工作平等法》與《就業保險法》規定,勞工得先請育嬰假後才能申請育嬰津 貼。過去不論家中有幾名3歲以下小孩,父或母同時只有1人能請育嬰假與育嬰津貼。而勞 動部去年8月8日起放寬育嬰津貼規定,同時育有2名未滿3歲子女,父母可申請育嬰津貼, 但卻未同步規定僱主不得拒絕父母同時放育嬰假,導致育嬰津貼「看得到吃不到」。 向《蘋果》投訴的科技業的黃先生說:「同時照顧2名未滿3歲的小孩,其實比顧雙胞胎還 要辛苦!」他家中有2名子女,一個2歲5個月,一個滿5個月,大的精力旺盛、成天想出去 外頭探索、玩耍,但小的每2、3小時就要餵奶、換尿布,兩個小孩需求不同,只有一個大 人很難兼顧。 黃先生說,近日他決定也請育嬰假回家和老婆一起顧小孩,他向公司提出申請,公司卻轉 達北市勞動局稱「只有雙胞胎才是正當理由」,像他這種非雙胞胎「不是正當理由」,公 司因此拒絕他請育嬰假;他向勞動部民意信箱反映,也得到一樣的答案。因不能請育嬰假 ,造成他也無法請領育嬰津貼。 黃先生痛批,這種政策看似降低勞工家庭照顧負擔,實際情況卻是欺騙勞工,還造成他和 主管關係變緊張,是「不負責任空頭支票!」 經《蘋果》查詢,勞動部在去年2月12日曾發布「勞動條4字第1070130162 號函」,指撫 育雙(多)胞胎之受僱者,就算配偶也沒有就業,受僱者仍符合《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2 條規定的「正當理由」,可請育嬰假。但該函釋並未解釋「同時撫育2名未滿3歲子女也是 正當理由」,導致像黃先生這樣的父母無法適用。 勞動部回應,目前已在研議,也找相關單位開會研商,有結果就會盡快公布。勞動部傍晚 發布聲明,指育兒父母恐無法單獨兼顧2名以上未滿3歲子女照顧責任,為鼓勵父母參與養 育幼兒成長過程,近期將發布通函放寬相關規定,「受僱者如有親自照顧2名以上未滿3歲 子女之需求,依規定向僱主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時,符合《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2條但書之 正當理由」。 銓敘部、教育部已分別在去年10月、12月放寬規定,父母同時撫育2名未滿3歲子女,公務 員或教師可同時請育嬰假,服務單位不得拒絕。(唐鎮宇/台北報導) —————————————————————— 心得: 無論是雙胞胎或是兩個不同年紀的,都是很不容易。 去年八月公布的放寬標準,結果是空頭支票。 想同時請雙親育嬰的,除非你生雙胞胎,否則請不到。 講的好像家裡有兩個三歳小孩都不正當,都偷雞摸狗跟隔壁小王生的。 這種事情再再突顯官員說一套做一套,連白紙黑字寫明,自己公布的做法都可以賴帳。 附上勞動部的新聞 https://www.mol.gov.tw/announcement/2099/3771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0.103.20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byMother/M.1549103119.A.123.html ※ 編輯: jackily (39.10.103.205), 02/02/2019 18:26:32
iiiivy : 說真的~ 我當時雙胞胎一個領留停,一個本來也要申請 02/02 18:34
iiiivy : 未就業,我查到的資料也都說可以,但公所的窗口就是 02/02 18:34
iiiivy : 說不行也不幫我送,還給我打電話要我自己去問,我打 02/02 18:35
iiiivy : 對方也說可以這樣申請,但又去公所窗口時那個電話又 02/02 18:35
iiiivy : 打不通~ 後來就算了...要顧小孩哪有那麼多時間跟他 02/02 18:35
iiiivy : 們在那邊來來去去的耗 02/02 18:36
iiiivy : 我上面好像講錯...不是未就業是育兒津貼(還是一樣?) 02/02 18:37
janice80613 : 給樓上媽媽:不用管他們人員說什麼,直接要表格填 02/03 00:53
janice80613 : 單送出,給不給是上面核定,窗口公務員沒剝奪你權利 02/03 00:53
janice80613 : 的資格,2歲前來的及趕快再去請!我就是1+2雙寶領 02/03 00:53
janice80613 : 成功的哦 02/03 00:53
iiiivy : 早就過很久了~ 他就不給我表格填~ 難溝通的老人家.. 02/03 1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