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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太太預產期在十二月底, 第一胎也在這間,住得很好,所以第二胎也沒看別間,很早談完就訂了; 當時都是用LINE跟月子中心討論方案跟價格,電子合約簽署回傳,連現場都沒去。 以下重要建議: <<還沒找到別家的,先去找好別家再來處理訂金問題,因為這並不是最重要的事>> 首先談到合約的部分, 在訂房時只會給你寫一個叫做"訂房確認單"的文件, 我們這次簽署回傳的電子合約就是這一份, 但這並不是所謂的定型化契約, 只是針對"訂房"這個行為,就雙方的權利義務,做一個相互的約束。 等到你正式入住時才會簽定型化入住契約(其實這個流程不太對), 不重要的部份我就不提了,先說明甲方是產婦方/乙方是月子中心方: 適用的條款是裡面第十一條:乙方無法履約之處理(我原文照打) 產婦或嬰兒進住日前,因天災、戰亂或疫情等不可歸責於乙方之事由,致乙方無法履行契 約者,甲方免除給付價金之義務;乙方應將甲方所繳交之定金,全數無息退還。 於產婦或嬰兒預定進住日前,因可歸責乙方之事由,致無法履行契約,甲方得解除契約, 乙方應加倍返還甲方所繳交之定金。 其他後面幾條談到甲方契約終止權說的都是產婦或嬰兒進住"後"的情況, 所以我們現在連住都還沒住,自然就不適用了。 回到第十一條的內容,月子中心房東漲租或啥的導致突然歇業, "不屬於"前半講的天災戰亂疫情什麼的,"屬於"可歸責乙方之事由(畢竟干我啥事), 甲方(產婦方)"得"解除契約,也就是你可以選擇要不要解除; 乙方應加倍返還甲方所繳交之定金(這時候是不是覺得早知道就全額付清?) 但先別高興得太早, 前面講到,這是"實際入住後"才讓你補簽的內容, 你都入住了怎麼會有因乙方緣故無法屢行契約的問題呢? 有定型化契約是一回事, 但你都還沒拿到、攜回審閱,更沒雙方簽署,那你就沒辦法用這裡面的條文去請求對方。 所以請把訂房時的訂房確認單拿出來看看,底下的確也有寫幾條"雙方約定事項", 立書人一樣是甲方產婦、乙方月子中心。 其中只有第8條跟這有關: 依行政院衛生署公布之定型化契約範本規定,產婦或嬰兒於進住日之前,因健康情形不佳 、疾病、死亡,或其他不可歸責於甲方之事由,致無法接受乙方之服務者,甲方得解除訂 房確認單;乙方應將甲方所繳交之定金,全數無息退還。 簡單來說,訂房確認單的記載事項就代表了你們簽約時議定的條件, 所以依照這條文內容,乙方應退還定金,而不是加倍返還。 當然啦,你還是有民事賠償的請求權,但你可能得想辦法舉證實際損害, 還沒入住如何舉證實際損害?這得好好想想。 總之,請他們賠兩倍定金的機會不是沒有,但真的不高(談補償的可能性高一點), 如果沒有實際損害,又白紙黑字在這裡,你要用什麼理由讓人家賠償你? 你說訂房確認單這算不算契約?雙方簽名畫押了,當然算數; 你說只簽訂房確認單有無違法?沒有違反公序良俗,當然以雙方合意為主; 你說這能不能要求賠償? 要歇業了還願意退你訂金/協助,沒有落跑就該偷笑啦,要人家賠你,我看很難。 --- 我接到電話當時也是很錯愕(開在高速公路上), 但冷靜想想,老婆臨盆在即,趕快找好別家,讓產婦安心才是重點, 於是當天就約、隔天自己跑去看了,也談好下訂了。 要談補償什麼的,似乎得花很大的力氣,就隨緣再說吧... 我看這次好像影響非常多人,希望各位都能順利解決此事,母子平安順產! ※ 引述《redtooth (牙齒兒)》之銘言: : 我一得知懷孕時候,很快就做功課找月中,預產期在明年一月下旬,我今年五月就下訂了 : !本來以為一切安排完美,還很期待入住,結果今天接到電話說他們要歇業了,因爲跟房 : 東租金喬不攏無法續租...真的是欲哭無淚啊!而他們所能做的也只有幫我詢問其他月中房 : 間以及談看看優惠(這點我是蠻懷疑….)以及退訂金,不會有另外賠償。我翻了翻合約, : 還真的沒寫到如果他們無法履行合約的話要怎麼賠償,這點是我傻沒有注意到,呼籲尚未 : 簽約的媽媽們要看好合約啊啊啊啊啊...沒想到這種事也會發生在自己身上QAQ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50.116.106.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byMother/M.1637859778.A.731.html
windswith68 : 雖然不可能,但我覺得月中應該至少要補新月中和舊 11/26 07:06
windswith68 : 月中的差額…… 11/26 07:06
million888 : 訂房確認單第一次聽到,是因為線上的關係嗎?可以 11/26 07:57
million888 : 拍一下嗎? 11/26 07:57
karenlo : 沒有履約因為歇業就不用賠償?覺得很不合理,消費 11/26 08:41
karenlo : 者完全沒有保障。不認同沒有烙跑就不錯了 11/26 08:41
沒有保障的原因是在於一開始用訂房確認單取代定型化契約 所以對消費者權益的部分沒有特別保護到 如果有板友找消保官了可以去爭取看看 我也很想知道結果
TBBT : 合約不以書面為要式,就算只有訂房確認書也不代表 11/26 09:20
TBBT : 除了退訂沒有其他法律可主張的事由,今天是可歸責 11/26 09:20
TBBT : 於月中的情況導致他們無法履約,光債務不履行拿出 11/26 09:20
TBBT : 來就很可以跟他們爭的,看是要找到同等級的月中供 11/26 09:20
TBBT : 產婦進住,還是連差額一同賠償都是可以談的方案。 11/26 09:20
TBBT : 這些走進法院產婦方贏面都是大的。 11/26 09:20
TBBT : 如果什麼都要白紙黑字寫下來才叫保障,也太小看民 11/26 09:24
TBBT : 法存在的意義。但話說回來對一個要歇業的業者而言 11/26 09:24
TBBT : ,商譽的剩餘價值還剩多少,它財產處理完了產婦要 11/26 09:24
TBBT : 跟誰求償?有坐月子剛需的還是產婦,臨產期到底還 11/26 09:24
TBBT : 能不能分出心力去處理這些鳥事,才是需要去取捨的 11/26 09:24
TBBT : 東西 11/26 09:24
TBBT : 如果我遇到我可能連詐欺都會一起告下去,看他們究 11/26 09:26
TBBT : 竟是什麼時候決定要歇業的,如果有歇業計畫還一直 11/26 09:26
TBBT : 收訂就刑事告下去了啊 11/26 09:26
當然,覺得自己權益受到侵害都可以去爭取 包括你覺得想要告詐欺也不是不行 但既然已經有定型化契約,你能主張的是月子中心的流程瑕疵 雙方用訂房確認單來約束訂房相關事宜,也沒有什麼問題 白紙黑字以外沒有寫到的部分的確可以依法理/判例來爭取 不過最大的問題是因為月子中心臨時歇業無法履行合約造成的損害為何 這是非常抽象且主觀的,所以我才說是"很難" 先把事情處理好比較實際
j222055 : 當然提到價差這種補償比較難達成,但我上週個人遇 11/26 10:34
j222055 : 到的這家是有簽訂合約而退兩倍的,我認為新嬰悅的作 11/26 10:34
對呀,如果是定型化契約就有寫到,那跑都跑不掉
j222055 : 法可議吧! 11/26 10:34
做法的確有爭議,不知道其他家的狀況如何
j222055 : 覺得T大講的比文章中鄉愿的內容有用的多... 11/26 10:35
哪些部分叫做鄉愿?願聞其詳
j222055 : 大家都加油順利啦,遇到了就一起把事情解決吧 11/26 10:35
amilkamilk : 如果都有願意退訂,那刑事就不用浪費時間告了,詐 11/26 10:39
amilkamilk : 欺機率頗低,不肯退訂才比較可能有問題,但應該也 11/26 10:39
amilkamilk : 不太可能不肯退訂 11/26 10:39
※ 編輯: WeiKuang (114.32.95.89 臺灣), 11/26/2021 11:16:52
TBBT : 原po的法觀念只對一半耶,雙方契約沒有寫到的東西 11/26 11:26
TBBT : ,是先以法律規範連法都找不到明文才會進入習慣法 11/26 11:26
TBBT : 、法理的補充、判例也不是放在這邊用的、判例就是 11/26 11:26
TBBT : 法的一環。訂房確認單在民事契約上就是約定在我訂 11/26 11:26
TBBT : 房的期間我有這個規格的房型可以住、而我需要給付 11/26 11:26
TBBT : 多少價金,因此,用這張確認單去處理這個法律關係 11/26 11:26
TBBT : 已經足夠了,有沒有密密麻麻的合約不是重點。 11/26 11:26
TBBT : 月中無法履行合約造成的損害要怎麼舉證,我原來30 11/26 11:31
TBBT : 萬訂到的房間,現在剩兩個月,只有降級遠一點可能 11/26 11:31
TBBT : 要36萬才能訂到。從我家到原來月中跟新月中的差距 11/26 11:31
TBBT : ,多支出多少交通費用,可以量化。房間降級能接受 11/26 11:31
TBBT : 就吞,不能就開個數字出來協商,都快生了還要處理 11/26 11:31
TBBT : 這種鳥事的精神賠償再開個數字,沒有多難。就是有 11/26 11:31
TBBT : 沒有時間精力跟她爭而已? 11/26 11:31
是啊,開數字沒有很難,後續不管是要進入協調還是訴訟 你用訂房確認單沒有寫到的內容去主張賠償適用定型化契約 最終得到合理的賠償,這不容易呀... 我只是覺得安頓好最重要,有閒有力再去爭取 ※ 編輯: WeiKuang (114.32.95.89 臺灣), 11/26/2021 11:56:24
TBBT : 這點我倒是贊同的,很多時候判決也可能是張廢紙, 11/26 12:47
TBBT : 而這些主張就是跟對方談判的武器而已,如果我遇到我 11/26 12:47
TBBT : 會一封存證信函過去請他們幫我找其它家,目的是告知 11/26 12:48
TBBT : 對方我懂法我可以處理這些事,請不要敷衍我。但同時 11/26 12:48
TBBT : 我會自己再去找其它我滿意的,看哪邊先達成目的,再 11/26 12:49
TBBT : 來談家被退定會是還有其他差價月中得補給我,不過也 11/26 12:50
TBBT : 得作好原來月中會擺爛最糟就是連訂金都拿不回來的 11/26 12:50
amilkamilk : 光是什麼叫降級,降級有什麼損害就很難證明了,這 11/26 12:50
amilkamilk : 種財產上損害最好是能主張精神慰撫金,原po說的比 11/26 12:50
amilkamilk : 較對,T大太理論派了 11/26 12:50
TBBT : 心理準備 11/26 12:51
TBBT : 房間坪數、開不開窗?採光設備,無法舉證拿定價的差 11/26 12:51
amilkamilk : 不用契約,訂房確認單也可以求償,但求償的金額除 11/26 12:51
amilkamilk : 了雙倍訂金外根本難以證明、量化損害 11/26 12:51
TBBT : 出來比都可以,妳說得出來對方認不認一回事,法院會 11/26 12:52
amilkamilk : 而且人家就不開了,不幹最大,幹嘛跟你協調,公司 11/26 12:52
amilkamilk : 有限責任錢清一清你要跟誰討 11/26 12:52
TBBT : 評估會打折,連求償方都不說自己要多少,那求什麼嘗 11/26 12:53
amilkamilk : 求償金額開高高送裁判費給法院而以 11/26 12:53
TBBT : 這種妳再怎麼開都還是小額訴訟拉,能有多少裁判費? 11/26 12:55
TBBT : 我說了要取捨,沒有說一定要告要求償,能不能告跟最 11/26 12:55
amilkamilk : 能抓到惡意倒閉後的求償是另一回事,但惡意倒閉也 11/26 12:55
amilkamilk : 不會事前還通知的,與其東向西想怎麼求償,求償範 11/26 12:55
amilkamilk : 圍,還不如兩倍訂金拿一拿趕快認真準備照顧小孩 11/26 12:55
TBBT : 終要不要得到錢是兩回事,上面我也都有提。 11/26 12:56
amilkamilk : 要告當然都能告,成案機率極低而已 11/26 12:57
TBBT : 民事哪有什麼成案率的問題?詐欺也只是以刑逼民的手 11/26 12:58
amilkamilk : 另外真的想爭的人,即使沒有簽契約,但產後護理之 11/26 12:59
amilkamilk : 家有應記載及不得記載條款的規範(定型化範本沒用 11/26 12:59
amilkamilk : ,沒簽就不算數,但這個沒簽也能算數),可以從這 11/26 12:59
amilkamilk : 裡引用應記載的權利,但建議真的不要浪費時間 11/26 12:59
TBBT : 段之一,本來就沒有期待它成罪,但對方處理態度不一 11/26 12:59
TBBT : 定會一樣喔 11/26 12:59
amilkamilk : 民案沒有成案機率,那一般人去諮詢律師,詢問策略 11/26 13:00
amilkamilk : 評估、打成機率,案件利弊得失幹嘛.... 11/26 13:00
amilkamilk : 這種案件刑逼民等著去給脾氣不好的檢察官罵,別亂 11/26 13:01
amilkamilk : 教大家浪費司法資源 11/26 13:01
TBBT : 民事妳起訴都是成案,勝敗問題而已,成不成罪是刑事 11/26 13:01
TBBT : 用語好嗎? 11/26 13:01
amilkamilk : 沒退訂告詐欺還可以,有退訂就不要濫用社會資源了 11/26 13:02
amilkamilk : 刑訴裡哪一條規定「成案」,還專業用語咧wwww 11/26 13:02
amilkamilk : 我說成案你說成罪,真是.... 11/26 13:03
TBBT : 我用的是成罪喔,所以A大的意思是民訴裡就有成案這 11/26 13:04
TBBT : 詞嗎?你想噓我就噓吧,我從來都不覺得起訴一定可以 11/26 13:05
TBBT : 得到什麼,但是全然放棄可以爭取的權利也不是我的選 11/26 13:05
TBBT : 擇,該分析該取捨甚至有落空的可能我也都有說,原PO 11/26 13:06
TBBT : 是無辜的,不應該因為我的意見被噓。 11/26 13:07
感謝,噓我沒差啦,又不會少塊肉 兩位見解其實都很有理,我會寫這些的初衷也只是想跟大家說, 關於求償這回事,真的不要期望太高... ※ 編輯: WeiKuang (114.32.95.89 臺灣), 11/26/2021 15:5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