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BabyProducts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歡迎閱讀 PTT BabyProducts 板規2014.09 ●前言============================================ 各位爸爸媽媽交易時請提高警覺 遇到詐騙請電話撥打 165 反詐騙專線作諮詢或向警方報案 PTT 及 BabyProducts 板無法負責詐騙案件處理 本板乃為孕婦與嬰幼兒用品交易而誕生之交易板,故限制交易孕婦與嬰幼兒用品 若遇是否為孕婦與嬰幼兒用品之爭議,先以一般網路拍賣分類方式作為判斷依據 再由板主裁決是否屬於本板交易範圍 (請參考yahoo拍賣和以及露天拍賣) 如果對新板規有疑問歡迎來信討論 新增黑名使用規則 ps.新舊板規如有牴觸者,以新板規為主 ●發文資格及發文規定==================================== 1.本板限定個人出售婦嬰用品,禁 公司/廠商/商家/網拍商家/網拍賣家/代買 刊登 且商品必須是買來自用後轉售,禁 批貨或大量購買後不做/海外購入轉售的行為, 因該物品買來就非自用,故禁止這類商品的轉售行為。 2.可張貼自己的網拍連結,或相簿照片,禁止提供要登入的私人連結,避免帳號盜用 3.每人2天內刊登 [出售]、[徵求] 文章總共加起來最多三篇(包含刪除的文章數), 2天內的文章請勿重複,超過2天的文章請把舊文刪除才可再發相同文章 a.昨天+今天的文章總數量最多只能三篇(也包含已刪除的文章數) b.且今天的商品不能和昨天的重複 c.修改文章標題請用大寫T, 修改文章內文請用大寫E 違規範例: a.昨天po 3篇,刪除昨天的3篇後,今天po 3篇(這算違規!因為刪除的文章也算發文數) b.昨天po 2篇,今天po 2篇(這算違規!po文篇數2天內超過3篇) 4.禁止下列行為,文章標題貼連結/衝文章數/無意義文/利用推文賣商品/違法商品刊登 5.禁止多重id的使用行為,經確認帳號為同一人所擁有,文章全數刪除退回,並水桶 6.發文限制:ptt上站次數達30次,退文一篇以下(請在文章列表按i查詢資格) 以上違規者將視違規程度先警告+水桶,嚴重違規者則退文 警告後半年內若無違規,則消除警告,半年內若再違規,則加重處罰 ●文章規定==================================== 文章標題請遵守以下格式,若標題未照格式則逕行刪除,不另行通知 (這不會警告,但被刪除的文章仍算在三篇的發文數量內) 標題格式:(請在^位置插入半形空格) 正確範例: [出售] 交易地區 物品描述 [出售] 台北 孕婦裝 ^ ^ ^ ^ [徵求] 交易地區 物品描述 [徵求] 台北 孕婦裝 ^ ^ ^ ^ 錯誤範例: ╳ [出售] 台中L號孕婦裝 ( 地區和描述中間未加上空格 ) ╳ [出售] 全新 L號孕婦裝 ( 類別後需加上地區 ) ╳ [二手] 台中 L號孕婦裝 ( 標題分類錯誤 ) ╳ [全國] L號孕婦裝 ( 標題分類錯誤 ) ╳ [出售] 台中 高雄 L號孕婦裝 ( 列出超過一個代表性的交易地區 ) 注意: 1.標題請寫出物品可交易的地區,可寄送請寫全國 2.地區請用兩個字的縣市或地區名,可省略縣市兩字,同樣地名的縣市則使用相同名稱 如台北市請使用台北,新北市使用新北,高雄市使用高雄,依此類推 3.禁用北市,雙北,中永和,桃竹...等縮寫,或其他非兩個字的地區名 4.空格皆為英數半形空一格 5.發文後發現任何錯誤,修改標題請用大T,修改內文請用大E,勿刪文重發 ●特別限制物品 本板禁止交易法規所限制販售的商品,如藥品與醫療級器材 再來則由板主規定本板禁止交易的商品(例如禁止刊登食物類商品),若有違規文章一律刪除 且只能刊登法令未禁止出售的商品(包含出售或購買或贈送都是相同限制) ( 雅虎規定 https://tw.bid.yahoo.com/help/new_auc/policy/item/index.html ) ( 露天規定 http://www.ruten.com.tw/system/server_center.htm?00060005 ) ( Babyhome http://www.babyhome.com.tw/mbmore.php?op=notice ) 以下列出法規限制但是可能較易違規的用品: 體溫計、耳(額)溫槍、驗孕試紙、酸痛貼布、束(托)腹帶、護具、輪椅 ( 藥事法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L0030001 ) 藥物的定義:藥物,係指藥品及醫療器材 法律責任: 禁藥:製造或輸入偽藥或禁藥者,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 罰金。明知為偽藥或禁藥,而販賣、供應、調劑、運送、寄藏、牙保、轉讓或 意圖販賣而陳列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非藥商而為藥物廣告: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鍰。 處新臺幣六十萬元以上二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鍰,其違法物品沒入銷毀之。 ●黑名使用規則 [黑名]主要使用對象為 單方面個人因素違反雙方談妥的契約 讓對方造成損失 且失去對你的信任 其餘只要雙方都談妥 雙方也都同意契約修改 無論是否交易完成 事後的抱怨 都不能算是[黑名]的範圍內 在板上的[黑名]文章內,請勿提供對方完整的金融帳號/手機/對方信件,以免觸犯個資法 文章內須描述 日期,購買哪項商品,對話時間(依照先後順序排序),ptt帳號 詐騙帳號因為屬於可受公評之事,報案後,若需提供金融帳號/手機,請隱藏幾碼 情境模擬A: (已談妥要面交卻不見人) 小明和小花已經談妥面交時間和地點,但時間到小明在該地點苦等不到小花 , 電話也打不通,小明等一段時間後,放棄與小花面交, 此時已經達到可以在板上報小花為[黑名]的底線,是否要報[黑名]由小明決定 倘若事後小花和小明道歉,且小明也接受道歉,既然雙方已溝通完, 且小明也願意取消[黑名],小明可來信給板主請板主刪文 如果小花來信給板主請求刪文是無用的 除非小花和小明已經溝通完,但小明未來申請刪除,且小花跟小明的溝通信件中, 小明有表示會申請刪除[黑名]文章,小花轉寄此信給板主即可 情境模擬B: (交易對象改變) 小康和小英談好交易時間和地點,但是在交易履行時間到之前,小康忽然跟小英說, 物品已賣給其他人,小英若不能接受,則小英可以在板上報[黑名], 若小英認為這是小事,則可以不報[黑名] 情境模擬C: (約匯款後消失) 小馬和小金在信件中約好匯款後寄送物品,但是在雙方約定的匯款期限到之後, 小馬既沒匯款也沒信件聯絡,小金主動寄信聯絡卻無回應, 也不知道是否該保留物品(物品可能已包裝), 小金認為小馬唬弄了他,因此小金可以在板上報[黑名], 若小金認為這是小事,則可以不報[黑名] 以上舉例給大家參考 和現實並非完全一樣 也有可能會出現賣聲稱是好的東西 其實是壞掉的 交易物和現實描述不實的情形 若對方不肯處理或無下文 這有可能涉及詐欺 要報[黑名]是可以的 板主還是認為雙方互相體諒,有確定要買再約時間, 若因事不克前往要改期或取消,請盡量提早向對方告知 如果要改變交易方式,也請體諒對方是否有空或有能力,一樣最好是提早告知 儘量不要讓對方因為你的個人因素,造成對方的損失 最後板主聲明一下 板主不介入雙方交易糾紛,但板主仍然擁有是否保留[黑名]文章的權力, 若板主認為該行為不屬於黑名,或文章描述不齊全,則[黑名]文章就不會保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8.100.119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BabyProducts/M.1410491966.A.26A.html
netsc: 置底一週後將更新為此板規,添加些說明 09/12 11:23
※ 編輯: netsc (118.168.100.119), 09/12/2014 15:06:03 (netsc 刪除 iklzjliad32 的推文: 推錯) (netsc 刪除 emil5201314 的推文: 推錯)
emil5201314: 推錯...QQ 11/16 00:12
kate10115: 標題是<送>確超收5.60元的郵資,這樣就沒有三篇上限? 12/17 09:55
MissDoll: 請問為什麼我的文章被刪掉了! 12/19 12:15
papapigy: 到賣不出去的貴商品一直重複po! 01/06 16:30
Folish: 請問我的文章為什麽被刪掉? 01/12 13:00
Noyi: 請問可贈送副食真空包嗎 謝謝 02/01 21:57
momosweet: 可以賣吃不完未開封的奶粉嗎? 02/02 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