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uestooxx :同意 11/02 20:45
本文將一併說明發球與接發球的相關規則:
之前我有將發球整理成六個重點,
1.必須站在正確的發球區,球由球網上方飛落入正確的接球區。
2.球拍擊到球時,整個基座必須低於腰部(最後一根肋骨想像橫切面)
3.球拍擊到球時,中管必須低於水平面(今年A級裁判講習的說法-水平發球)
4.發球時,發球員、揭發球員雙足必須部分皆與地面接觸,
直到發球動作完成。
5.開始發球動作時,球拍必須連續向前,不得有中斷的情形。
6.球拍必須擊到球的基座。
因此針對發球的位置,仍然有相關的規定,
提高到胸部發球,是真的有點太誇張~~
關於提早撲接球的問題,
關鍵字應該在「發球動作完成」,
有版友提到向後拉拍時是否可以啟動撲球?
個人認為不行:
節錄規則9.1.1
發球員完成球拍頭向後的動作時,任何拖延開始發球的動作,
應被視為延誤發球。
球拍頭向後的動作只能算是「開始發球」的步驟,
必須要等到球拍擊中球時,才能算是「發球動作完成」,
所以宣告接發球員犯規,應該是在發球員尚未將球擊出時,
就啟動撲球,而造成一種不公平的狀況。
以上分享,請不吝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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