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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恕刪 原本覺得時間已晚 想要先下線睡覺休息 但就好像有件事沒做完一樣 要離開又捨不得 所以左鍵、enter、左鍵、enter 反反覆覆按了幾次 還是決定先來回一下這個標題 其實最近比較忙碌 沒有時間上PTT來關心 但一個朋友突然msn敲我 希望我上羽球板看看 我才知道 板上又發生事情了 我知道此時 Sigit一定又覺得 「啊!是威利派的啦!」 我上來的板友 也不只是我的朋友 我看他很多文章 你也是在下面回應蠻熱烈的 不知道這樣是否還叫做是威利派?同你的邏輯…我稱他作是林丹派也是可以囉? 我真的不得不說 只有你會那麼無聊為板友分門分派 其實你分的也很簡單 願意在板上一起看比賽 討論賽事的 就是和你一掛的 其餘的就是只打不看派的 唉…你真的懂我們嗎? 如果你的興趣是算命、算心理的…再多學一點好嗎? 我也不會說你是只看不打派的啊 我還聽說過你在哪裡打球耶… 這世上不是像你想的 非黑即白 只是我們用的時間比例不同 你用在觀賞影片、閱讀的時間較多 我們較少 或是極少 這樣我們也有錯嗎?每個人喜歡羽球的方式不同 你用你的方式喜歡 我用我的方式喜歡 為什麼我就要被你分類到只打不看派的? 其實有很多名詞都是你自己想像出來的 你回過頭去看 很多話不是我們講出來 而是你自己會腦內完補後 自行定義 然後 開始被害妄想 說你被圍剿啊 還是啥的 好奇怪…你怎麼不先看看 是你說了什麼話? 照你的分類 麥經理應該是屬於和你同一邊的哦 因為麥經理經常熱心的發表羽球新聞、羽球賽事、羽球心得、羽球影片 鮮少看到麥經理有參加揪團活動(至少是我的揪團或比賽活動) 那怎麼我們這些被你定義為「只打不看派」的 不會去圍剿麥經理呢? 而我們大部份的人 卻是對麥經理非常的尊重 是為什麼? 為什麼你一定要把羽球世界搞得那麼複雜呢? 小弟我 從來沒有說 我希望這個板上不要出現羽球新聞、羽球賽事、羽球影片、羽球 教學、羽球硬體資訊…等言論 我可能很少注意這類的資訊 但不代表我認為這些東西不應該有 相反的 我認為這些資訊能幫助到許多需要這些資訊的使用者 所以這些資訊很重要 但常常在板上提出要把這個板變什麼揪團板的 或是想把揪團趕出這個板的 是誰?還不都是你嗎! 結果 有部份板友認為揪團也是羽球板的重要資訊 就被你說 我們是只打不看 什麼你是黑五類 還有一堆荒謬至極的言論 好像你變成了被害者 還說我們想把上述重要資訊趕出羽球板… 你的被害妄想症真的蠻嚴重的 最近認識一個板友 在學心理學 且有在仁愛醫院實習經神科 如果有需要 我也能介紹給你認識 要不然我們的意見被大部份的板友接受 你就要裝做被害者 誰看了會舒服啊! 大家還為了你 很熱烈的討論該如何規範過期的揪團文 我當時也有參與其中哦 你真的聽得見大家的聲音嗎? 如果我個人對你有意見的話 絕大部份 不是你愛大陸的球員 你在發表你有多喜歡王適嫻時 我從來沒去說過什麼 但是只有你說大陸球員有多好 回過頭來又批評台灣選手時 我真的覺得 不可忍! 每一位球員 無論出國比賽勝負成績如何 他們都是犧牲了自己的青春時間 來換取出國比賽 為國爭光的機會 當我們大家在玩樂時 這些選手在練球 當我們大家在讀書時 這些選手在練球 當我們大家在嘴炮時 這些選手在練球 他們不斷 不斷地練球 為的是什麼? 為了是能為台灣爭一面金牌 為的是在背後那頂在他們名字上面的「Chinese Taipei」 而不是為了讓你有機會嘴炮 不是為了讓你有機會說台灣選手的不是! 選手贏球 我們在電腦前 開心握拳 分得是他們的榮耀 請問你付出了什麼? 選手輸球 你以為他不難過?憑什麼輪到你來嘴炮?請問你又付出了什麼? 如果覺得中華羽協有各種制度面的不好 而讓選手有任何委屈 請你上書中華羽協 請有意見的板友上書中華羽協 連署欄中肯定能有我一份支持 若做不到 請問你到底付出了什麼 讓你有權利批評努力的每一位選手? 為什麼整個羽球板 有部份板友特愛針對你? 怎麼就不會去針對amoe1210大大 怎麼不會去針對麥經理 到底是大家愛針對人 還是你常發表的東西有問題?讓人覺得不可忍? 請你 不要再無中生有 請你 不要再積非成是 請你 不要再批評選手 如果你像各板友一樣 發揮自己的專長 在這羽球板上 分享你的專業、你的研究 請問誰會說你的不是? 我就從來沒有在你分享你專業或研究時(中國讓分不算正常研究) 在底下說你一句不是 在你刪掉的文章裡 我還曾經有推過你的文章! 這邊就像個小型社會 大家各司其職 大家共榮共好 很難嗎?為什麼你就不能心胸寬大點? 唉…結果一氣 廢話一堆… ---------------------------------本文正式開始--------------------------------- 小弟對ptt環境並不是很了解 很多地方 小弟是陌生的 但ptt似乎是允許一個人可以同時擁有5個ID 是吧? 所以以sigit的例子來說 他擁有多個id 其實是被ptt所認同的 除非羽球板有特別規定 針對同一使用者的多重id 只能有一id有發文權利 否則 今天sigit高興用哪一個id發什麼樣的文章 我們是無從干預的 在上面一番討論後 我看到幾個結論 小弟也提出幾個拙見 與其去限縮使用者的發言規範 小弟認為 是不是限縮分身限制才是統一之計? 否則 板規該對哪些有分身的使用者做發文內容規範規定呢? 如果只針對部份有分身的板友 而制定另一套板規出來 是不是也有失公平? 因為 只有少部份的人需要去遵守 大部份、沒有分身id的人 並不用去遵守 不是嗎? 但每一位來羽球板發言的板友 都至少是有一個id 而那一個id必須遵守羽球板裡的所有發文規定及推文、回文規定 是每一個人都適用的 沒有誰特別 沒有誰例外 是吧? 除非 該使用者認為 他有必須在羽球板有2個id或多個id的原因 那是不是 能夠和板主「申請」使用多個id在羽球板上發言 板主在了解原因後 允許該使用者在板上使用多個id 並將所有id公告之 讓板眾能夠了解 以免他日混淆 雖然我不了解 但我想 ptt之所以 可以允許一個人在ptt上有5個id 應該是為了 各id能在各板上執行他所想執行工作的便利 而不是讓所有分身id都在同一個板上 執行交叉掩護 混亂視聽的行為 我不知道 為什麼真的有必要在同一個板上用兩個以上的id 因為小弟我覺得我一個id就很夠啦… 但每個人或許有每個不同的理由 就讓板大裁定了! 我想 今天麥經理會提出 就是因為多id混亂新朋友視聽的狀況日漸嚴重 才會發表討論吧?如果不是的話 還請麥經理海涵 但小弟認為…如果大多數的人是認為有其規範的必要 那麼記名投票或許也是好辦法 若問我個人意願 我傾向限制多重id在同一個板上發言 因為多重id擾亂視聽、交叉掩護的行為 在本板不是沒出現過 我對於多重id的合法性 投下不信任票 sorry -- 有故事的人才會懂心裡的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2.229.239
kshsJoe :0.0 威利4點多還沒睡?! 09/20 04:39
yevvi :那我只能對這篇投下反對票了 09/20 04:39
littlelike :sigit:前方有難,請分身以火力掩護我 09/20 07:18
littlelike :Lindan:好,我以火力掩護你 09/20 07:19
honokasohot :那調整者勒XDDD 09/20 07:45
terencechou :推! 09/20 08:33
terencechou :突然感到知識的傲慢是如此可怕,當一個人專精於某方面 09/20 09:03
terencechou :的知識或技術後,可能給予他一種自己很懂,不會有錯的 09/20 09:04
terencechou :瘋狂。當然我想也因人而異,還是有人能謙沖自居。 09/20 09:06
terencechou :如果你總覺得眾人皆醉我獨醒,那你應該是醉得很厲害了 09/20 09:07
pnpn11 :水中撈月,然後就淹死了 09/20 10:55
mirocle :你聽你的鳥鳴 他看他的日出 彼此都有等量美的感受!? 09/20 11:25
willy219 :我蠻好奇yevvi大為何覺得同一篇文章需要出現同一使用 09/20 11:30
willy219 :者有多id?當然我知道鬧板者較少 但1人1ID發言 09/20 11:31
willy219 :會有任何不公平的事情發生嗎?多重ID的必要性在於? 09/20 11:31
willy219 :希望yevvi大大能跟我私下站內信討論 謝謝^^ 09/20 11:32
willy219 :但小弟想說的是 如果多重ID 在板上並無不良記錄 09/20 11:33
willy219 :其實我們今天又何必討論這件事呢? 09/20 11:33
willy219 :1樓板大 所以我今天早上起床上班的時候…我覺得好痛 09/20 11:34
willy219 :苦… 09/20 11:34
Elivanta :你太猛了,我今天下午一點有課都不敢這麼晚睡XD 09/20 11:55
coldfishball:推!!! 09/20 12:01
amoe1210 :Y大和我都不贊同的原因應該差不多~~~ 09/20 12:12
amoe1210 :若是純粹沒有引戰目的 沒有惡言相向 多ID禁止的目的? 09/20 12:12
amoe1210 :多ID出現在同一篇文章當然沒有必要性 但是也沒有必要 09/20 12:14
amoe1210 :禁止 09/20 12:14
willy219 :回Amoe大 其實你這麼說也沒有錯!若沒有引戰目的 09/20 12:14
willy219 :多重ID又如何呢?但似乎規範也不該只針對誰來做規範 09/20 12:15
willy219 :不是嗎?我認為針對人的規範不會比較好 小弟拙見 09/20 12:18
willy219 :其實多不多重 小弟也已經習慣了 但如果今天一定要 09/20 12:18
willy219 :對這個主題表示意見的話 我會以整個羽球板的公平性 09/20 12:19
willy219 :作為考量依據!此次和Amoe大大有不同意見 希望你能 09/20 12:19
willy219 :見諒 也很感謝Amoe大大的討論 09/20 12:19
terencechou :樓上正妹 09/20 12:28
terencechou :樓上正妹 無誤 09/20 12:28
amoe1210 :我想問一下 是否有其他版也有這樣的規定以供參考呢? 09/20 12:28
terencechou :terencechou 無誤 willy219 超正 09/20 12:28
terencechou :willy219 超正 09/20 12:29
terencechou :真的 willy219 是大正妹 09/20 12:29
terencechou :如果我有五個ID,第一次來上羽球板的男性應該會??? 09/20 12:30
terencechou :又,我這樣做算是??? 正當表達我的意見??? 09/20 12:34
jonker22 :是無聊 09/20 13:06
kaina :其實搞不太懂~~不會去認分身這種事~~ 09/20 13:23
yevvi :會,此舉已經侵犯中華民國憲法第十一條所保障的言論 09/20 18:32
yevvi :自由。你不要以為可以發言就沒差,在沒犯法和板規的 09/20 18:35
yevvi :前提之下,任何一個id被限制發言都是權利受損 09/20 18:36
LinDan :很多人嘲諷對岸無言論自由 譏諷他們集權專制 09/20 18:42
LinDan :單從這件事來看 半斤八兩而已 09/20 18:42
yevvi :而今天我所指的這規範不是針對人,而是針對行為 09/20 18:44
yevvi :任何人犯類似這種過錯都有可能以相同規範處理 09/20 18:47
yevvi :以今天Lindan的案例來講,板規1-3+1-11反而是一個比 09/20 18:52
yevvi :較有可能可行的方式,有沒有達到構成要件,有機會有 09/20 18:54
yevvi :因為確實有可能造成人心不安,引雙方對戰等疑慮 09/20 18:56
mackinglis :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基礎"應該是每一個自然人 09/20 19:06
mackinglis :及以自然人為基礎累積代表的法人(如出版及傳播機構) 09/20 19:08
yevvi :站規也有規定對於引戰或是爭吵者,一審法官各板板主 09/20 19:12
yevvi :擁有裁罰考量權,我所謂的縮限除了規定外,其實會有 09/20 19:14
yevvi :三種各別三審的法官決定影響性的因素 09/20 19:15
yevvi :但我就講過了,同一IP不代表是同一自然人,也有可能 09/20 19:19
yevvi :是法人,要如何認定是一問題 09/20 19:20
LinDan :使用匿名發表也是言論自由的一環 而且從來就沒有說 09/20 19:27
LinDan :一個人只能使用一個特定的匿名 09/20 19:27
LinDan :言論自由可以限制 但重點是"言論本身" 09/20 19:29
LinDan :在言論本身沒有問題的情況下 要如何發表 要用多少匿 09/20 19:29
LinDan :明發表都是個人的自由 09/20 19:30
ce910249 :樓上說的是阿~不管是掛什麼ID之名 嘴都還是很賤 09/20 20:37
ce910249 :限制用什麼名稱 幾個ID都還是會一樣臭 09/20 20:40
kibitzer :我提供一下個意見,大家參考一下。請板主查一下大人 09/20 21:16
kibitzer :物,以多重id發言時之時間差距。為什麼要如此呢? 09/20 21:17
kibitzer :因為依我長期觀察大人物發言的習慣後,得出幾個訊息 09/20 21:19
kibitzer :第一,經常在凌晨三、四點夜深人靜時才發言。第二, 09/20 21:21
kibitzer :經常就同一主題,在短時間內(例如十幾分鐘內)就換id 09/20 21:22
kibitzer :發言。如果,大人物把羽共的發言習慣帶到這裡。一定 09/20 21:23
kibitzer :可以查出來。這樣就可以推定大人物是故意使用分身混 09/20 21:25
kibitzer :淆視聽。而且,也幾乎能肯定是同一自然人所發。 09/20 21:26
kibitzer :至於,言論自由的問題,憲法的效力沒有辦法直接適用 09/20 21:27
kibitzer :在私人之間。依現行法也要經過公序良俗條款的間接適 09/20 21:28
kibitzer :用。另外,我國憲法的解釋是大法官會議所獨占,並且 09/20 21:29
kibitzer :提是有經過終審法院的判決後,這種在網路上討論的事 09/20 21:30
kibitzer :大法官是不會受理的。如果,大人物認為他權益受損, 09/20 21:31
kibitzer :要打官司或聲請解釋,那我一定義不容辭幫忙。因為, 09/20 21:34
kibitzer :大人物的在網路上的種種行為,實有檢討的必要。 09/20 21:35
kibitzer :另外,我個人也不太認同所謂"對事不對人"這句話 09/20 21:50
kibitzer :就如同李敖大師說的:壞事都是人做出來的,你不把和尚 09/20 21:51
kshsJoe :基本上我沒有閒到有時間去查我沒興趣的人的發言 09/20 21:51
kshsJoe :半夜才發言這個我也常做 因為我常常到這時才有空 09/20 21:51
kshsJoe :至於用這樣去推論多重ID為同一人的話 不是已證實了? 09/20 21:52
kshsJoe :至於你所說的段時間換id發言 09/20 21:52
kibitzer :鎖定,只是譴責廟,又有什屁用! 09/20 21:53
kshsJoe : "短" 我認為並不等於故意用分身混淆視聽 09/20 21:53
kshsJoe :還是要看他發言的內容而定 09/20 21:54
kibitzer :能就內容做實質審查當然最好。但是,一個人經常半夜 09/20 21:59
kshsJoe :總之先降.. 你們繼續討論 我要繼續趕實驗了 09/20 22:01
kibitzer :辭辛勞的換id進出系統,然後在同一篇文章推噓文, 09/20 22:01
kshsJoe :我只是被點到名出來一下 順便發表一下我的想法 09/20 22:01
kibitzer :不好意思,依我自己的社會價值觀判斷,他就是要混淆 09/20 22:02
kibitzer :絕對不是大人物一句 "我不小心打上去的"就可以缷責。 09/20 22:05
kibitzer :或許大人物跟板主一樣喜歡在半夜發文。不過,我認為 09/20 22:19
kibitzer :從事公務的大人物,並非如此必需。而他最主要是想 09/20 22:20
yevvi :舉憲法是因為它是憲法 法律 命令三位階論的最高,除 09/20 22:21
kibitzer :避開大家通常發言時間,而不會馬上指出他用分身掩護 09/20 22:22
yevvi :了特殊狀況。大法官不屬於三審法官之中,所以他當然 09/20 22:23
yevvi :不受理 09/20 22:23
kibitzer :等到大家明天醒來,看到文時,他已經用多重id,無法 09/20 22:24
yevvi :憲法是的確有人條文無法適用私人之間,所以它的子法 09/20 22:25
yevvi :民法和刑法怎麼來的,刑法的防礙自由罪章怎麼來的? 09/20 22:26
yevvi :它還是來自於憲法的人身自由環節的基本立法精神 09/20 22:28
kibitzer :即時指出他用分身。否則,一般人很難相信公務員可以 09/20 22:32
kibitzer :熬夜發文,而只是為了自己工作之餘的興趣。 09/20 22:34
kibitzer :不好意思,我有說過了,他要打官司,我會奉陪到底。 09/20 22:36
kibitzer :另外,非大法官無權解釋憲法,你應該不是大法官吧? 09/20 22:37
kibitzer :還有再我發文之前,你有提到憲法效力範圍嗎?有提到要 09/20 22:38
kibitzer :經過終審判決才能釋憲嗎? 09/20 22:39
yevvi :所以你想說我說的無效嗎? 很抱歉阿,立法精神還是存 09/20 22:40
yevvi :在於刑法中阿 09/20 22:41
kibitzer :最後,你知道大人物連自己發言可信度都不敢澄清的小 09/20 22:42
kibitzer :聊事件疑雲嗎?如果你知道,那你對他這種顧左右而言他 09/20 22:43
kibitzer :完全不敢正面回應,有什麼看法?你不是要求就內容審查 09/20 22:44
kibitzer :大人物我跟他交過很多次手了。你知道羽協為了他, 09/20 22:45
kibitzer :將留言板改成要具真實姓名才能留言嗎? 09/20 22:45
yevvi :我上面已經講過了,如果真的要制所謂你口中的大人物 09/20 22:47
yevvi :完全走錯方向,這樣只會讓你口中的大人物有更多操作 09/20 22:48
yevvi :空間 09/20 22:49
yevvi :如果你的目標只針隊處理"人"的話,使用同一自然人麻 09/20 22:52
kibitzer :那請問你有什麼好方法?我一開始就不在意方法,只是要 09/20 22:53
yevvi :煩更大,人家可以名正言順的大喊"侵犯言論自由" 09/20 22:54
kibitzer :要大家查清大人物的身分、和羽協的關係,驗證他小聊 09/20 22:54
yevvi :而不是一開始就抓他違規,他連喊都沒得喊 09/20 22:55
kibitzer :疑雲的真假。以證明他發文的可信度。至於你說的方法 09/20 22:55
kibitzer :我從來沒有說過要採什麼方法。不然,請你去找前文。 09/20 22:56
yevvi :因為你的目標是"人",用"方法"處理起來較有機會 09/20 22:59
yevvi :不然還有哪種策略能解決的? 09/20 23:00
kibitzer :不好意思,那講了這麼久,你有提出"具體"方法嗎? 09/20 23:16
kibitzer :我只在乎他的發言可信度,那你建議用什麼"具體"方法? 09/20 23:17
yevvi :證明你都沒看到關鍵字,板規1-3 + 1-11 看來我是寫心 09/20 23:25
yevvi :酸的 09/20 23:25
willy219 :雖然你們用了很多專有名詞…讓我看得灰灰的… 09/20 23:28
willy219 :但Y大所說的 我想我大概懂…大部份的論點 我是贊同 09/20 23:28
kibitzer :我說了,我要查可信度,你的具體方法要跟大家說喔 09/20 23:28
willy219 :的 K大可以再仔細看看 09/20 23:28
willy219 :等到兩方人都把要說的說完後 容小弟作個整理 09/20 23:30
kibitzer :我只要查可信度,只要查明了,自然就是最好方法。 09/20 23:31
kibitzer :你的方法是回歸板規嗎?那就再找更好的理由,讓大家 09/20 23:32
kibitzer :採用。我只是不認為可以引用憲法的言論自由解套。 09/20 23:33
yevvi :那就是閣下你的認知了 09/20 23:36
yevvi :防礙自由罪章裡頭 305條 以加害生命 身體 自由 名譽 09/20 23:38
yevvi :財產...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阿,這其中自由兩字 09/20 23:39
yevvi :有牽涉到你想得到的人身,出板,遷徙,言論等等 09/20 23:40
Rael5657 :我怎麼都不知道傑夫大的人格如此......? 09/20 23:40
yevvi :311-3 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者 09/20 23:42
yevvi :只要他沒犯規,說得話可為適當評論者,為免責條件, 09/20 23:45
yevvi :當然不可取消任何一個原屬他發言的權利 09/20 23:46
aceral1916 :偉哉 09/21 01:14
kibitzer :我已經說過了,大人物要訴訟絕對奉陪,只是他要出來 09/21 06:18
kibitzer :悍衛自己權利,要有所行動。不是只有在這發言。 09/21 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