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Bank_Servic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Yunosuke (海邊漂來的可樂罐...^^)》之銘言: : 看了上面那麼多篇文章 : 忽然想到一個問題 : 保險.....應該首重 風險的規避 還是 可以還本多少?? : 有部份會說 前者 部份會說 後者 : 不知道 大家的看法ㄝ?? : 有空討論討論好嚕...^^ 保險制度肇始於海上運送活動,由於商業的繁榮促進了海貿易的興盛, 而海上運送的過程中,面對風雲詭譎的海洋及天候,使船舶與貨物充滿不可 可遇見的危險,為分散此一危險,當時義大利盛行所謂的「海上借貸」 (loan bottomry),亦即船貨所有人以其船舶或貨物為抵押品,向金主借貸資 金,雙方約定若船貨安全抵達目的港,所有人即須向金主返還本金及利息,若 途中船貨遭遇損失,則可依損害程序免除所借資金債務之全部或一部,由於債 權人所負擔之風險甚巨鉅,相對所收利息也甚高,約為本金之四分之一到三分 之一。唯冒險借貸利息過高,而受教會禁止,尤以1230年羅馬主教格列高里九 世(Gregory IX)之禁令最嚴,故不久冒險借貸及消失,繼而由無償借貸(Mutuum gratis amore)取代之。所謂無償借貸是指在船舶出海前,由資本主以借款人之 地位,形式上向貿易業者借入一定之金額,若船貨安全達到目的地,則借款人不 負償還責任。若船貨於中途損失,則借款人有償還之義務。其借貸關係恰正與冒 險借貸相反,上述海商習慣,雖為後世保險法之前導,但尚非成文法令。 先寫其中一部份 欲之詳情 請待下回分曉 詳情亦可參照 劉振鯤老師所著 保險法一書 -- 這一生 雖然只是銀河裡倏忽消逝的光點 但在妳眼底 我看到最燦爛的星 靈魂因為有妳而幸福 妳的瞬間都是我的永恆 今世 只想守護著妳 不惜成為全民公敵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61.224.146.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