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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避撇步》用途寫「存款」 別寫「投資」 【聯合報╱記者/台北報導】 2007.12.28  大型銀行國外部主管指出,所謂海外投資總歸戶,意指個人在海外投資資金,  只要是經過國內銀行或投信公司等金融機構匯款出去,且用途是投資海外基金  、國外股票或股權相關產品,金融機構每筆都要回報給主管機關。  銀行業透露,其實民眾若要規避「海外投資總歸戶」,在銀行申請匯出資金到  國外時,用途填寫「存款」,不要寫「投資」;在確定錢匯出去後,再去電外  國銀行,表示這筆錢將用做某種投資。  另外,民眾親自出國到國外的外商銀行開戶、做投資,只要不是經過匯款管道  ,就不易被央行查到。銀行主管表示,有錢人的「管道」很多,有些人會找人  頭匯款,或拿出老辦法,透過銀樓等「地下」金融方式匯出,還是有辦法逃掉  央行的監控。  不過,海外投資總歸戶後,也不是每個人都有機會被挖出海外資產來課稅。遠  東銀行財稅顧問戴素雲指出,最低稅負制是針對「富人」課稅,要把所有相關  所得加總再減去稅額600萬元門檻,因此會影響到的高資產族,其可運用資金  最起碼要在新台幣600萬元以上。                 【2007/12/28 聯合報】@ http://udn.com/ 有錢人的煩惱啊… 囧。 -- 先把自己打扁了,就沒有人打得扁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3.195.52
smtp:推 250 存放國外銀行; 不推 262 投資國外股權證券 12/28 13:04
smtp:只要是透過電、信、票匯, 央行要掌握沒那麼困難吧...一目了然 12/28 13:06